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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河北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首次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首次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5日至5月16日(未设考区的各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10日),各市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各市具体审核时间、地点详见附表)。

  2.首次报名考生在自己所报考区(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进行资格审核,请在规定时间内持预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证或中级以上职称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应届毕业生报名承诺书》),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3. 首次报名考生在未设考区的张家口、廊坊、承德、秦皇岛、沧州、衡水、邢台及定州、辛集进行资格审核时,请在规定时间内持预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中级以上职称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应届毕业生报名承诺书》)及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所提供电子版照片要求如下:

  (1)照片为1寸近期免冠彩色头像,要求为清晰、完整证件照,照片下边缘以刚露出锁骨或者衬衣领尖为准。

  (2)照片为jpg文件格式,占用磁盘容量大小在2-20K之间,照片像素:102像素×126像素,分辨率至少满足每英寸98×98点。

  (3)考办工作人员对比电子照片与所持证件照片是否为同一人,如不合标准可要求重新提供。

  4.首次报名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进行缴费。

  5. 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7日至7月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河北注协考试部

  2014年4月1日

河北省201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首次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地址、时间一览表

序号

各市

主办单位

资格审核地点

联系电话
(资格审核期间)

资格审核时间 
(不含公休)

1

石家庄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21号((新百广场西北边,十七中对面)
 

0311-66651698

5月5日-5月16日

2

保 定

保定市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

保定市五四东路366号会计服务中心一楼

0312-5176536

5月6日-5月16日

3

唐 山

唐山市财政局财会培训中心

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南路47号

0315-2828165

5月5日-5月9日

4

邯 郸

邯郸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

邯郸市人民路98号招贤大厦403室

0310-3055759

5月5日-5月16日

5

张家口

张家口市财政局会计处

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路64号

0313-2033227

5月4日至5月10日

6

廊 坊

廊坊市财会业务服务中心 

廊坊市广阳道188号天都酒店后院综合楼3楼 

0316-2030116

5月4日至5月8日

7

承 德

承德市财政局会计之家

承德市开发区雹神庙

0314-2255290

5月8日至5月9日

8

秦皇岛

秦皇岛市财政局财政教育培训中心

秦皇岛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基地(海港区民族路39号德信医药商场六楼)

0335-3551616

4月25日至5月10日

9

沧 州

沧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40-2号(市财政局西配楼一楼会计服务大厅)

0317-2109558 2023084
 

4月25日-5月10日

10

衡 水

衡水市财政局会计科

衡水市永兴西路819号市财政局二楼226房
 

0318-2166530

4月28日-4月30日

11

邢 台

邢台市财政局会计科

邢台市守敬北路281号(市财政局403室)

0319-2222058

5月5日-5月10日

10

定 州

定州市财政局人教科

定州市清风南路92号

0312-2331326

4月25日-5月5日

11

辛 集

辛集市财政局会计科

辛集市西华路北段147号

0311-83222394

4月25日-5月10日

备注 1.首次报名考生在自己所报考区(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进行资格审核请在规定时间内持预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应届毕业生报名承诺书》),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2. 首次报名考生在未设考区的张家口、廊坊、承德、秦皇岛、沧州、衡水、邢台及定州、辛集进行资格审核时,请在规定时间内持预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应届毕业生报名承诺书》)及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3.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