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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与承销辅导:股份制改组的清产(一)



  一、股份制改组的清产核资

  1.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即国资委)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国有企业在改制前,首先应进行清产核资,在此基础上,再进行资产评估。

  2.清产核资的含义:即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益,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一)清产核资的内容

  1.账务清理:帐帐相符、账证相符

  2.资产核查:资产全面的核对查实

  3.价值重估:资产按标准重新估价

  4.损益认定:申报损益和资金挂帐

  5.资金核实:重新核实国有资本金

  6.完善制度:完善企业的财会制度

  (二)清产核资的程序

  1:程序:申请—→批复—→方案—→中介—→报告—→认定—→调帐—→登记—→完善

  2.具体实施步骤

  (三)清产核资的组织

  1.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2.企业清产核资机构负责组织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