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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与承销辅导:可转换公司债券(六)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含权债券,兼有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征。转股以前,它是一种公司债券,具备债券的特性,在规定的利率和期限体现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持有者是债权人;转股以后,它变成了股票,具备股票的特征,体现的是所有权关系,持有者由债权人转变成了股权所有者。在价值形态上,可转换公司债券赋予投资者一个保底收入,即债券利息支付与到期本金偿还构成的普通附息券的价值;同时,它还赋予投资者在股票上涨到一定价格条件下转换成发行人普通股票的权益,即看涨期权的价值。

  备注补充解释:期权是指在未来一定时期可以买卖的权利,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

  看涨期权又称买进期权,买方期权,买权,延买期权,或“敲进”。看涨期权是指在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协议持有人按规定的价格和数量购进股票的权利。期权购买者购进这种买进期权,是因为他对股票价格看涨,将来可获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

  转换价值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转换时按转换成普通股的市场价格计算的理论价值。转换价值等于每股普通股的市价乘以转换比例,用公式表示:

  CV=P×R

  式中:CV�D�D转换价值;P�D�D股票价格;R�D�D转换比例。

  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有一定的转换期限,在不同时点上,股票价格不同,转换价值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