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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已经发布,经对比发现,2016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与2015年相比变动不大,考生可以参考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和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动进行复习。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第十三章第二节 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 开庭审理(庭审准备 宣布开庭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合议庭评议和宣判 审理期限 庭审笔录)调整为第十三章第二节 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 开庭审理(庭审准备 宣布开庭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庭审调解 合议庭评议和宣判 审理期限 庭审笔录)
第十四章第三节 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 小额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法院告知义务、期间的特别规定、裁判效力、程序转换)调整为第十四章第三节 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 小额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法院告知义务、期间的特别规定、裁判效力、程序转换、对适用小额案件审理程序异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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