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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报检员考试复习资料入境机电产品(1)



  “强制性产品认证”报检要注意的规定

  1、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商品,必须经过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进口。

  2、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报检时除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随附有关的外贸证单外,还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指的是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在产品上加施认证标志(加贴“CCC”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