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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报检员考试辅导笔记:来自疫区的货物

  一、疫区的概念  
  1、概念:参见教材56  
  2、疫区分为:动植物传染病疫区、植物疫区、人类传染病疫区
  二、来自疫区货物的检疫
  1、来自动植物疫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不能入境。来自疫区的其他货物在报检要求上与非疫区相同,为防止疫情传入,进行严格的检疫处理。
  2、来自疫区货物的检疫要根据疫区及货物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而言,与疫情有关的对应产品不能进口。
  三、来自疫区货物检疫处理
  (一)动物检疫处理
  1、概念:指检验检疫机构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所采取的强制性处理措施。
  2、方式:除害、扑杀、销毁、退回或封存、不准入境、不准过境。
  (二)植物检疫处理
  1、方式:与动物检疫处理要求基本一致,也有所不同,一旦发现有疫情的,作熏蒸、热处理、消毒等植物检疫除害处理,不能做除害处理的,不准入境或过境,已经入境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结果:
  (1)检疫不合格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
  (2)对能够做除害处理达到要求的货物,做除害处理。
  (3)不能做除害处理或除害处理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做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4)经检疫合格或经除害处理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三)卫生处理
  1、卫生处理:指隔离、留言和就地诊验等医学措施,以及消毒、除鼠、除虫等卫生措施。
  2、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的交通工具、人员、集装箱、尸体、骸骨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实施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
  四、禁止入境的疫区货物
  当某个国家发生新的疫情时,质检总局根据需要发出公告,禁止可能染疫的物品及其相关产品入境,直到疫情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