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委托方的不同,保险公估人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接受保险公司委托的保险公估人(其英文名称为“1nsurance Loss Adjusters”),当然在有些国家和地区,这类公估人也可以接受被保险人的委托;另一类是一般只接受被保险人委托处理索赔和理算事项,但不接受保险公司委托的保险公估人(其英文名称为“assessors”)。在英国前一类公估人既可以接受保险人的委托,也可以接受被保险人的委托,后一种保险公估人则专门接受被保险人的委托事项,在德国和意大利,各类保险公估人都可经常为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服务,而在法国,保险公估人不可以为被保险人服务,在日本和韩国,保险公估人一般也只能受聘于保险公司开展工作。来源:www.100ks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