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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知识之怎样理解股份合作制的性质

  股份合作制的性质,即股份合作制是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还是作为一种经营方式。这个问题如在过去不致引起太大的歧意。过去我们的企业划分是按所有制性质和行业属性进行的。从所有制性质方面来说,只要所有制性质是清楚的,股份合作制无论是作为企业组织形式或者是经营方式都不致影响实际操作。
  然而自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国家按照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对企业划分方式进行了改革,考|试/大由过去主要按所有制性质和行业属性划分,改为主要按投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划分。按照新的方法,企业被区分为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等几种形式,一系列的管理和法律制度都以此为基础,从而使股份合作制是作为企业经营方式,还是作为企业组织形式对此类企业的实际操作都将产生重要影响:如作为经营方式,就需明确它应归属于哪类企业,如何管理,适用何种法律;如作为企业组织形式,也需要根据其特点建立一套新的管理和法律制度。
  对于这个问题,《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作了这样的概括,即: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劳动合作是基础,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资本合作采取了股份的形式,是职工共同为劳动合作提供的条件,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有利于共同劳动条件的改善、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和劳动者长远利益的增加。股份合作制是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是现阶段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走向共同富裕的一条重要途径。
  对于这种概括,部分学者和专家认为应作进一步研究。他们认为,从企业组织形式上说,股份合作企业的投资方式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投资者以其投入企业的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两个基本特点都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所不同的仅是股东的数量和管理规范的程度,对此,可以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再针对股份合作企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作一些比较灵活的规定即可。而且从股份合作企业本身来看,它的特点也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吸收职工入股,既解决企业发展的资金不足,又使职工增加劳动收入;二是吸收职工参与企业经营,考|试/大关心企业的发展。而这两方面的内容都包含于经营制度之中,因此完全可以将其归于股份制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大类中,而无使其成为独立的企业组织形式的必要。
  当然这也只是部分人士的一种理解,但我们可以据此启发思路,进一步加深对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研究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