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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企业法律顾问事务辅导:办理民商事仲裁事务(1)

一、 民商事仲裁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一)民商事仲裁的概念
民商事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发生民商事纠纷之前或者纠纷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其具有的特点为:
第一, 民商事仲裁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第二, 采用民商事仲裁解决的争议必须是当事人可以和解解决的纠纷
第三, 民商事仲裁的程序简便灵活 第四, 民商事仲裁一般以不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
(二)民商事仲裁的适用范围
第一, 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
第二, 民商事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第三, 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纠纷不能仲裁
第四,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例题:仲裁的性质是(  )。
A.民间裁判行为
B.国家裁判行为
C.有时是民间裁判行为,有时是国家裁判行为
D.既不是民间裁判行为,又不是国家裁判行为
答案:A
二、 民商事仲裁的基本原则
(一)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二) 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
(三) 独立公正原则
(四) 一裁终局原则
三、 民商事仲裁机构及仲裁规则
(一)商事仲裁机构
商事仲裁机构,是指依法有权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一定范围内的民商争议并作出强制性裁决的组织。
其特征为:
第一, 商事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
第二, 商事仲裁机构仅能对法定范围内的纠纷进行仲裁 第三, 民商事仲裁机构本身并没有决定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第四, 民商事仲裁机构的裁决对于当事人具有强制约束力
(二)仲裁规则
1、仲裁规则概述
仲裁规则是指适用于所属仲裁机构的,规定仲裁的具体程序,调整仲裁程序中各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的总和。
一般的仲裁规则大概包括以下内容:
仲裁管辖,仲裁组织机构,仲裁申请和答辩,反请求程序,仲裁庭组成程序,普通审理程序和简易程序,裁决程序,以及在各个程序中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期间和送达,仲裁费用等。
四、 仲裁当事人及仲裁代理人
(一)仲裁当事人
仲裁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或者经济关系发生争议,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程序,并接受仲裁裁决约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仲裁当事人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1、仲裁当事人的权利
第一, 申请仲裁权和答辩权
第二, 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的权利
第三, 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四, 辩论的权利
第五, 当事人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第六, 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 第七, 仲裁当事人有自行和解和请求调解的权利
第八, 仲裁当事人在仲裁审理过程中,经过仲裁庭的许可,有权向对方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发问,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九, 请求补正仲裁裁决的权利
第十, 申请撤消仲裁裁决的权利
第十一, 申请执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