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2年 9月8日 |
上午8:30-11:00 |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下午13:00-15:30 |
法学基础知识 | |
下午16:30-19:00 |
价格政策法规 | |
2012年 9月9日 |
上午9:00-11:30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下午14:00-16:30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规定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流程: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除外)考生登录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的考生登录省农垦总局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录所在市(地)的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5 月18 日-5 月31 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0、2011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5 月28 日-6月1日。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表(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单位出具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务聘任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2010或2011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为黑龙江省人才公共服务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大市场一楼),其他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2年5 月28 日-6月1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另加45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2年11月5日-11月9日到报名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8 月30 日-9 月4 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2年9月4日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考用书
有关纲及考试用书问题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
联系电话:010-68033566
七、信息查询
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查询,咨询电话:0451-82322417。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1: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两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的考试,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价格鉴证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附件2:
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2012年5 月18 日-5 月31 日 |
网上报名 |
2012年5 月28 日-6月1日 |
现场资格审查 |
2012年5 月28 日-6月1日 |
网上缴费 |
2012年6月30日前 |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
2012年11月5日-11月9日 |
领取收据 |
2012年8 月30 日-9 月4 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2012年9月8日-9月9日 |
考 试 |
2012年11月下旬左右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