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每级各设甲、乙两等,共三级六等。
|
||
有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 |
等级
|
得分
|
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
普通话一级甲等
|
97-100
|
普通话一级乙等
|
92-96.9
|
|
普通话二级甲等
|
87-91.9
|
|
普通话二级乙等
|
80-86.9
|
|
普通话三级甲等
|
70-79.9
|
|
普通话三级乙等
|
60-69.9
|
(3)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二种类教师资格包括申请同学段不同学科的教师资格以及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师资格。(例如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初中英语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高中语文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