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单位集体报名时间:
1、上半年:2012年3月5至2012年4月10日;
2、下半年: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10月16日。
(二)受理个人报名时间:
1、上半年: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4月6日;
2、下半年: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10月12日。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