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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员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3)

 三、简答题
  1.什么是劳动合同?它的特点是什么?[2006年5月三级真题]
  答:(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的特点
  ①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自然人,即劳动者;另一方是法人或非法人经济组织,即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有就业要求,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人;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录用职工的单位。
  ②劳动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劳动合同主体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任何一方在自己未履行义务的条件下,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③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在组织管理上具有隶属关系。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劳动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同时,用人单位也有权利和义务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当事人这种职责上的隶属关系是在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对等的基础上,依照社会化大生产劳动过程的分工要求形成的,并不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
  ④劳动合同属于法定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或履行一定手续方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且要式合同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则是法定要式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定条款等。上述法律规定使劳动合同成为法定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