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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教材内容:不同类型薪酬制度的设计第五页

 ②激励性薪酬。为了使激励性薪酬能够真正发挥激励的作用,这种薪酬的金额必须足够大。但是在是否为每一个团队成员都支付相同金额的激励性薪酬这一问题上,企业有着不同的做法,其具体的选择要视团队的类型而定。 
  对于平行团队来说给予员工激励性薪酬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一旦对平行团队采用激励性薪酬,团队成员就会花太多的时间用在团队的工作上,从而耽误了自己的更重要的常规工作。而且,向平行团队成员支付激励性薪酬可能会使那些未被选人平行团队的员工产成强烈的不公平感。流程团队成员的任务可能会有不同。但是应该使员工间的薪酬差距最小化,所以应该对流程团队的员工支付相同金额的激励性薪酬。 
  对于项目团队来说,成员之问技能、能力和对团队的贡献存在着差距,所以他们的基本薪酬通常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如果对项目团队的成员支付相同金额的激励性薪酬,会抵消基本薪酬所体现出来的差别性,并影响整个薪酬制度的有效性。所以,应该按照基本薪酬的相同比例来支付项目团队成员的激励性薪酬。 
  ③绩效认可奖励。企业对员工绩效的认可奖励有两种形式:货币性奖励和非货币性奖励。非货币性奖励比较常用,这些奖励通常具有名义价值.一般是一些具有象征性的物品奖励。企业即使是采用货币性的认可奖励,其价值一般也不会太大。货币性奖励与非货币性奖励的区别在于:非货币性的奖励用来认可优良的业绩表现;货币性奖励用来认可优良的工作结果。 
  (2)团队薪酬的设计应该注意的问题 
  ①平行团队薪酬制度的设计。在设计平行团队的薪酬制度的结构时,企业应该确保成员将小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团队中去,而将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自己的常规工作中去。如果企业支付的团队薪酬过高,容易使团队成员忽视自己的全职工作,而过分地关注团队工作。因此,平行团队通常不使用激励性薪酬形式,而认可奖励尤其是非货币性的认可奖励比较适用。 
  ②流程团队的薪酬制度设计。基本薪酬应该是团队薪酬结构方案的关键,基本薪酬支付的主要依据就是团队成员的能力和技能。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应该能够胜任其他成员.的工作,为鼓励成员接受交叉培训,可以采用技能薪酬制。为了更有效地激励员工。企业可以在事前清楚地确定对团队与个人绩效的奖励。因此预先确定的激励性薪酬是薪酬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③项目团队薪酬制度的设计。基本薪酬在项目团队的薪酬结构中属于传统组成部分。项目团队薪酬结构中的可变性来自于少量货币性奖励和基于团队绩效的激励性薪酬。少量的货币性奖励被广泛地用于在事后奖励绩效.但是事前的激励性薪酬在项目团队薪酬中的地位并不像在流程团队薪酬中那样重要。项目团队薪酬方案中采用激励性薪酬有两个弊端:一是项目团队的工作通常比流程团队的工作更难量化;二是项目团队工作中的可变因素较多,如竞争策略的改变、新技术的引进等都可能会导致预先设定的目标作废,甚至使整个项目半途而废,使得薪酬方案更加复杂。所以,企业在设计项目团队的薪酬计划时要避免使用过多的激励性薪酬。 
  三、薪酬制度设计的内容和方法 
  (一)薪酬水平及其影响因素 
  薪酬水平是指企业一定时期内所有员工的平均薪酬。它是由企业的薪酬总额与员工的总人数决定的,其计算公式是: 
  薪酬水平=薪酬总额/企业平均人数 
  薪酬水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薪酬管理者可以计算出企业之间的薪酬水平,也可以计算出企业的各个部门之间的薪酬水平,甚至是企业内某一岗位的薪酬水平.从而可以在不同的企业间、不同的层次上比较薪酬水平。 
  薪酬水平的影响因素为: 
  1.企业外部影响因素 
  (1)市场因素 
  ①商品市场。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要在产品市场上进行有效的竞争。市场上的竞争有很多方面,比如产品的质量、产品的售后服务等,尤其是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是其中最重要的竞争领域之一。对价格产生影响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生产成本,而生产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劳动力成本。劳动力成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员工的平均人工成本,它包括企业的直接支付(基本薪酬、奖金等)和间接支付(劳动保障、各种福利等)两部分;二是企业人员的使用水平,主要表现在工作时间的长短上。因此,如果企业要想在市场上采取价格方面的竞争。就会采取压低劳动力成本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具体做法是降低员工的薪酬水平或者是裁员。所以,企业在商品市场上采取的竞争策略会影响企业的薪酬水平。另外,企业处于经济困难时期。也会采取类似的措施。 
  ②劳动力市场。企业在确定薪酬水平时,必须考虑劳动力市场的因素。这主要有两个方面:劳动力市场的平均薪酬水平和竞争对手的薪酬水平。前者主要帮助企业确定其薪酬水平的下限,企业设计薪酬制度时,一般要让其薪酬水平高于或略高于市场平均薪酬水平以吸引潜在的求职者;后者主要是帮助企业在与竞争对手竞争的过程中,取得人才的优势,即以高于竞争对手的薪酬吸引高素质的人才。这里要注意的是,一个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对手,不仅包含那些提供类似产品或服务的企业,还包括那些虽然在商品市场上不是本行业竞争对手但却雇用同类员工(比如财会人员、计算机专业人员等)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