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问答: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03-16 共1页

  问: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范围有哪些?
 
  答: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
 
  选择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报名人员,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场审核时,必须提供本人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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