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私法》大纲

发布时间:2016-08-19 共1页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私法的名称、定义和调整对象。
    理解:国际私法的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
    熟悉并能够运用:国际私法规范、国际私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界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国际私法的概念
    国际私法的名称(法则区别说 私国际法 国际私法 冲突法)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私法调整国际民商 事法律关系的方法)国际私法的定义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范围
    在国际私法范围上的不同主张国际私法的规范(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 冲突规范 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 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规范)
    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内法渊源(国内立法 国内判例 司法解释)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 国际惯例)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
    基本要求:
    了解: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的国际私法主体资格,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理解:自然人的国籍、住所、居所、经常居所以及法人的国籍、住所、经常居所、营业所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的产生与发展。
    熟悉并能够运用: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及其解决,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及其解决,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住所、经常居所、营业所的确定,外国法人的认可规则,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制度以及关于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制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自然人
    自然人的国际私法主体资格  自然人的国籍(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的解决  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的解决)自然人的住所(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冲突的解决  自然人住所的消极冲突的解决)自然人的居住所
    第二节  法人
    法人的国际私法主体资格  法人的国籍(法人的国籍的确定  中国在实践中确定法人国籍的做法)法人的住所  法人的经常居所与营业所  外国法人的认可(外国法人认可的概念  外国法人认可的方式  外国法人在中国的认可)
    第三节  国家和国际组织
    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国际私法主体资格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概念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的产生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理论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与国家的民商事法律责任  中国的实践)
    第四节  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关于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制度(国民待遇  最惠国待遇)外国人在中国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第三章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基本要求:
    了解:法律冲突的概念和类型,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和类型,准据法的概念。
    理解: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和特点,冲突规范的特性,准据法的特点。熟悉并能够运用: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准据法的选择方法以 及准据法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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