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大纲

发布时间:2016-08-19 共1页

    第一章 导 论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考试内容: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商业惯例、1980年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
    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熟悉并能够运用:FOB、CIF、CFR贸易术语的基本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及违约救济。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概述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 格式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二节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 通则的选用 2010年通则对2000年通则的主要修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的主要内容(新增术语DAT、DAP,主要术语FOB、CBF、CFR)
    第三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公约的适用范围[适用公约的货物销售合同 公约适用的任意性 我国对公约的保留(保留与撤销)]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要约 承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 买方的义务) 风险转移(公约确定的风险转移的时间) 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卖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买方的补救办法 买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卖方的补救办法 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基本要求:
    了解: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的规定。
    理解:提单及其他运输单证,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险别与附加险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提单的种类,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司法解释,海运承运人的责任与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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