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3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汇总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2002-2013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历年真题多项选择题解析。众所周知,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复习中的重要资料,所有备战司法考试的考生都需要反复研习历年司法考试真题,从中找到司法考试试题的出题思路和解题方法。法律教育网特意为备考司法考试的考生奉上2002-2013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历年真题多项选择题解析,作为大家准备司法考试的参考资料。

    (2013年)

  56.《唐律疏议·贼盗》载“祖父母为人杀私和”疏:“若杀祖父母、父母应偿死者,虽会赦,仍移乡避仇。以其与子孙为仇,故令移配。”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A.杀害同乡人的祖父母、父母依律应处死刑者,若遇赦虽能免罪,但须移居外乡

  B.该条文规定的移乡避仇制体现了情法并列、相互避让的精神

  C.该条文将法律与社会生活相结合统一考虑,表现出唐律较为高超的立法技术

  D.该条文侧面反映了唐律“礼律合一”的特点,为法律确立了解决亲情与法律相冲突的特殊模式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唐律疏议》。《唐律疏议》中“祖父母为人杀私和”的这句话意思就是如果杀害同乡人的祖父母、父母依律应处死刑者,若遇赦虽能免罪,但因其与该同乡的子孙结下仇怨,须移居外乡。该条文规定的“移乡避仇制”非常鲜明地体现了唐律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考虑到天理人情,考虑到受害人家属的情感需要。这种做法既考虑到法律规范的要求,又考虑到实际社会生活,自然体现了唐律高超的立法技术。在确立解决亲情与法律相冲突的特殊模式下,颇具中国特色,也从侧面反映了唐律“礼律合一”的特点。

  57.董仲舒解说“春秋决狱”:“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关于该解说之要旨和倡导,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断案必须根据事实,要追究犯罪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

  B.在着重考查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

  C.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不给予刑事处罚

  D.以《春秋》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当时传统司法审判有积极意义,但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春秋决狱。《春秋决狱》强调审断时应重视行为人在案情中的主观动机;在着重考查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实行“论心定罪”原则,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其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相反,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要认定犯罪给予严惩。客观上,春秋决狱对传统的司法和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但是,如果专以主观动机“心”、“志”的“善恶”,判断有罪无罪或罪行轻重,在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58.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按照罗马私法,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这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

  B.直到1875年司法改革前,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的并列一直是英国司法的显著特征

  C.在法国,判例从来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对法院判决无拘束力

  D.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法律制度。

  选项A正确。在罗马法中,公诉是对直接损害国家利益案件的审理;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私诉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

  选项B正确。直到1875年司法改革前,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并立一直是英国法的显著特征。

  选项C错误。就大陆法系而言,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除行政案件外,判例一般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对法院审判无拘束力。在法国,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判例作用有所提高。

  选项D正确。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

(2012年)

56.秦汉时期的刑罚主要包括笞刑、徒刑、流放刑、肉刑、死刑、羞辱刑等,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徒刑?( )

A.候

B.隶臣妾

C.弃市

D.鬼薪、白粲

【答案】ABD

【考点】秦汉时期的刑罚制度

【解析】本题考核秦汉时期的刑罚制度。秦汉时期的徒刑包括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和候五种。选项C“弃市”属于死刑,即杀之于市,与众弃之。

57.清乾隆年间,甲在京城天安门附近打伤乙被判笞刑,甲不服判决,要求复审。关于案件的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应由九卿、詹事、科道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

B.应在霜降后10日举行

C.应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会同审理

D.应在小满后10日至立秋前1日举行

【答案】CD

【考点】清朝时期的会审制度

【解析】本题考核清朝时期的会审制度。清代在明代会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重案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其中,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斩、绞监侯案件进行的复审。而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犯。

58.

①美国《独立宣言》与《美国联邦宪法》给予了人权充分保障

②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布“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并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该宣言成为此后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

③日本《明治宪法》对公民自由权作出充分规定,促进了日本现代民主政体的建立

④德国《魏玛宪法》扩大了人权范围,将“社会权”纳入到宪法保护范围

关于各国“人权与宪法”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不成立?( )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ABC

【考点】国外宪法

【解析】本题考核各国宪法的有关人权的规定。①错误,美国的《联邦宪法》在正文中并没有对人权进行规定,而是用修正案来进行补充,故①项说法不成立。②正确,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布“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并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该宣言成为此后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故②项说法成立。③错误,明治宪法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规定,不仅范围狭窄,而且随时可加以限制,是一部带有明显封建性和军事性的宪法。故③项说法不成立。④正确,1919年,战败的德国进入魏玛共和国时期。在沿用原有法律的同时,颁布了大量的“社会化”法律,如调整社会经济的法律和保障劳工利益的法律,使德国成为经济立法和劳工立法的先导,故④项说法成立。

(2011年)

56.中国古代社会一些启蒙作品多涉及到当世的法律观念和司法制度,这在下列的哪些表述中有所体现?( )(2011年卷一多选第56题)

A.《幼学琼林》:“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

B.《弟子规》:“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

C.《增广贤文》:“礼义生于富足、盗出于贫穷”

D.《女儿经》:“遵三从,行四德,习礼义,看古人,多贤德,为法则”

【答案】ABCD

【考点】中国法制上中的法律观念与司法制度

【解析】选项A正确。“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反映了“无讼是求”的思想。

选项B正确。“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反映了轻视权利,忍让,息讼的法律思想。

选项C正确。只有实现物质和精神的共同富足,才能产生礼义,否则就会滋生盗贼,这反映出法制必须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

选项D正确。这里要求女子遵守三从四德,学习礼义,温良贤德,这是古代法律对女子行为品德的要求。

57.关于清末变法修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多选第57题)

A.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原则

B.在立法内容上,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一方面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

C.在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D.在法系承袭上,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答案】ABCD

【考点】清末变化修律的内容

【解析】选项A正确。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借用西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内容,即成为统治者变法修律的基本宗旨。

选项B正确。在内容上,清末新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混合。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在新修订的法律中继续保持肯定和维护专制统治的传统;另一方面又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大量引进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使得保守落后的封建法律内容与先进的近现代法律形式同时呈现在这些新的法律法规之中。

选项C正确。在法典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分别制定、颁布或起草了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选项D正确。随着变法修律,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传统格局被打破,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也受到极大冲击,通过大规模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58.关于思想家、法学家在法律发展中的作用,下列哪些陈述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多选第58题)

A.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中,汉代董仲舒提出依据《春秋》等儒家经典的精神和原则判案,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判案

B.在罗马法的发展中,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等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

C.在法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拿破仑与法学家之争,促使《法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

D.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英国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答案】AB

【考点】法制发展史中法学家的作用

【解析】选项A正确。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法律审案。

选项B正确。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五大法学家为代表的法学家,在罗马法的发展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们解答法律、参与诉讼、著书立说、编纂法典、参与立法活动,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发达。

选项C错误。在德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法学界的争论,促使《德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而不是法国民法典。

选项D错误。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法官(而非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2010年)

57.中国传统戏剧多有剧目涉及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成立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7题)

A.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祝父强许祝英台婚配马文才的情节,反映了东晋仍然沿袭西周确立的父母之命婚姻缔结原则

B.粤剧《斩娥》中,窦娥被无赖诬陷又被官府错判斩刑的案件,反映了元代对诬告等行为严加处罚的具体法律规范

C.昆曲《十五贯》中,况钟对娄阿鼠偷盗十五贯杀死店主尤葫芦案调查取证的故事,反映了清初明律令、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

D.京剧《徐九经升官记》中,徐九经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唱词,反映了清末为官清明、为民父母的法律思想和观念

「答案」ABCD

「考点」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

「解析」西周婚姻制度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则;秦代诬告反坐原则;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为官清明、为民父母的法律思想和观念。

58.乾隆五十一年,四川发生一起杀人案:唐达根与宋万田本不相识,因赴集市买苞谷遂结伴同行。途中山洞避雨,宋万田提议二人赌钱。后宋万田得赢,唐达根将钱如数送上。归途,宋万田再次提议赌钱,唐达根得赢。宋万田声称唐达根耍骗不肯给钱,唐达根与之争吵进而双方互殴,争斗中唐达根将宋万田打死。依据《大清律例》及《大清律辑注》,你认为唐达根有可能被官府认定犯下列哪些罪行?( )(2010年卷一多选第58题)

A.唐达根系没有预谋、临时起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故杀

B.唐达根系恼羞成怒,欲夺赌钱故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谋杀

C.唐达根系无心之下,斗殴中不期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斗殴杀

D.唐达根系无怨恨杀人动机,以力共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戏杀

「答案」AC

「考点」《唐律》六杀

「解析」《唐律》六杀即谋、故、斗、误、过失、戏杀。

谋杀是指预谋杀人:故杀是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来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选项B错误。唐达根并无事先预谋,而是情急时杀人。

选项D错误。唐达根和宋万田属于斗殴而非嬉戏中产生了杀人的后果。

59.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9题)

A.罗马法规定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享有完全行为能力

B.《法国民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的立法精神

C.美国《联邦宪法》序言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审判活动中被援引

D.英国国会立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为基本立法

「司法部答案」BD

「网校答案」ABD

「考点」罗马私法上有关自然人的规定、《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美国《联邦宪法》、英国国会立法

「解析」选项A正确。罗马法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作了详细规定。只有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才享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选项B正确。《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早期的民法典。在法典中,与自由竞争经济条件相适应,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这一立法精神。

选项C错误。根据联邦法院解释,序言虽然在宪法全文中但不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在审判活动中不能被引用。

选项D正确。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国会立法权得到强化,确立了议会至上原则,制定法地位提高,被称为基本立法。

(2009年)

57.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B.汉武帝顺应历史发展废除肉刑进行刑制改革,为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C.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

D.清末变法修律基本上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国的封建法制传统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汉代废除肉刑、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特点。

选项A正确。商鞅的“改法为律”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改法为律”,是在法律观念上的又一进步。

选项B错误。不是汉武帝改革,而是汉文帝废肉刑。

选项C正确。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变化,法律内容也有所发展,主要表现在礼法结合的进一步发展。也就是说,在汉代中期以后的法律儒家化的基础上,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表现在:“八议”入律与“官当”制度确立、“重罪十条”的产生、刑法制度改革、“准五服制罪”的确立、死刑复奏制度。

选项D正确。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

58.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西周时期“听讼”为审理民事案件,“断狱”为审理刑事案件

B.唐代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

C.明代的大审是一种会审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

D.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中国古代诉讼的程序和制度。

选项A正确。西周时期的“狱”与“讼”。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

选项B正确。唐代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长官兼理。州县长官在进行司法审判时,均设佐史协助处理。州一级设法曹参军或司法参军,县一级设司法佐、史等。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结果须呈报上级。

选项C错误。明代的大审是每五年一次。

选项D正确。清末司法机关的变化。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59.关于法律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B.美国宪法修正案中影响较大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来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等

C.《法国民法典》根据“天赋人权”理论规定了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

D.1888年完成的《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被认为过于追求罗马法化而忽视民族传统,注重资本家的利益而缺乏对弱者权利的保护而受到多方批评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罗马法的产生、美国宪法修正案、《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选项A正确。公元前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与此同时,“平民”阶层逐渐形成。平民承担罗马大部分的税收和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选项B正确。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规定的惟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降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

选项C正确。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这是“天赋人权”理论在《法国民法典》中的体现。

选项D正确。历经13年于1888年完成《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这个草案受到多方批评,认为它过于追求罗马法化而忽视民族传统,注重资本家的利益而缺乏对弱者的保护,还有人认为语言过于专业化导致普通民众难以理解。

(2008年)

57.中国古代社会的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B.唐朝的死刑案件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

C.明清时期的朝审制度取代了死刑复奏制度

D.死刑复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

答案:ABD

解析: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这一制度。所以A是正确的。在死刑的执行上,唐代沿用了隋朝的死刑复奏制度,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唐朝初年唐太宗李世民先后怒杀了大理寺丞张蕴古和交州都督卢祖尚以后,因为错杀后悔不已,他认为实行三复奏用处不大,“比来决囚,虽三复奏,须臾之间,三奏便讫,都未得思,三奏何益?”遂决定改三复奏为五复奏,即处死前一日、二日复奏,执行之日又三复奏的制度,死刑应在复奏皇帝批准下达后执行,并且必须依法定方法执行,判决应斩而绞,或者应绞而斩,徒一年。因此,B项说法是正确的。明清时期的朝审制度始于明天顺三年(1459年),明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行政制度。可见朝审制度只是对重案囚犯的一次审理,并不涉及到死刑的执行问题,所以C是错误的。D项所述“死刑复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明显是正确的,不赘述。

58.关于《永徽律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是唐太宗在位时制定的

B.《永徽律疏》首次确立了“十恶”即“重罪十条”制度

C.《永徽律疏》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做了精确的解释,而且尽可能以儒家经典为根据

D.《永徽律疏》是对《贞观律》的解释,在中国立法史上的地位不如《贞观律》

答案:ABD

解析:《唐律疏议》(《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李治在位时期完成的,并非在唐太宗在位时制定,所以A是错误的,当选。《北齐律》首次确立了“重罪十条”制度,隋《开皇律》确定了“十恶”制度,所以B也是错误的,当选。C项“《永徽律疏》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做了精确的解释,而且尽可能以儒家经典为根据”明显是正确的,不再赘述。《永徽律疏》是针对高宗永徽二年修订的《永徽律》进行的逐条逐句的解释,而不是对《贞观律》进行解释。《贞观律》确定了唐律的主要内容和风格,但是历史地位上是不如《永徽律疏》的,因为《永徽律疏》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所以D是错误的,当选。

59.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罗马法中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早期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了“概括继承”的原则

B.法国1875年宪法由《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三部宪法性文件组成,不是一部系统完整的宪法法典

C.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进行调整、修改

D.德意志帝国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审判权由独立的法院行使,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官实行终身制

答案:BCD

解析:罗马法中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早期采取“概括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限定继承”的原则。所以A是错误的,不应选。法国1875年宪法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1875年宪法由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分别是《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所以B项是正确的,应选。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两种判例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进行调整、修改,现代一些重要的法律部门如社会立法是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C项说法是正确的。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审判权由独立的法院行使,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官实行终身制;设置了由区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帝国法院构成的普通法院体系,帝国法院为全国的最高司法审级。因此,D项说法正确。

(2008年·四川)

57.关于古罗马的《十二表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十二表法》是罗马帝国时期的立法成果

B.《十二表法》是在总结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成文法

C.《十二表法》的“十二表”,是指该法的十二个编目

D.《十二表法》的特点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实体法优于程序法

答案:BC

解析:《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也就是说是罗马国家时期的立法成果,而不是罗马帝国时期的立法成果。因此,A项说法错误。

《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因此,B项说法正确。

《十二表法》的“十二表”,是指该法的十二个编目,依次是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因此,C项说法正确。

《十二表法》的特点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因此,D项说法错误。

58.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明大诰》是朱元璋在位时,为防止“法外遗奸”而制定的

B.《明大诰》强调“重典治吏”,其中多数条文是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

C.《明大诰》对《大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了处罚

D.《明大诰》在当时家喻户晓,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

答案:ABCD

解析: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同时,为防止“法外遗奸”,又从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年,手订四编《大诰》,共236条,具有与《大明律》相同的法律效力。《明大诰》集中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大诰之名来自儒家经典《尚书·大诰》,原为周公东征殷遗民时对臣民的训诫。明太祖将其亲自审理的案例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大诰对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处罚。大诰的另一特点是滥用法外之刑:四编大诰中开列的刑罚如:族诛、枭首、断手、斩趾等,都是汉律以来久不载于法令的酷刑。“重点治吏”是大诰的又一特点,其中大多数条文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以此强化统治效能。大诰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大诰,科举考试中也列入大诰的内容。明太祖死后,大诰被束之高阁,不具法律效力。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59.关于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

B.明朝的廷杖之制是根据皇帝意志而形成的法外用刑惯例

C.明清会审制度是慎刑思想的反映,但是导致多方干预司法,使实际执法与法律制度日益脱节

D.“申明亭”为明代法定的基层调解机构,对维护社会秩序有一定积极作用

答案:ABCD

解析:明清时期刑部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审核地方上报的重案(死刑交大理寺复核)、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以上案件、处理地方上诉案及秋审事宜、主持司法行政与律例修订事宜。而隋唐时期的刑部有案件复核权。明清时期大理寺掌复核驳正,以及死刑复核。所以明清时期大理寺和刑部的职能与隋唐相反。因此,A项说法正确。

廷杖是由皇帝下令,司礼监监刑,锦衣卫施刑,在朝堂上杖责大臣的制度。因此,B项说法正确。

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是一种慎刑思想的反映,但却导致多方干预司法,以致皇帝家奴也插手司法;最终结果是司法更加冤滥,法律制度与实际执法日益脱节,加速了王朝整个政体的腐朽。因此,C项说法正确。

申明亭是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五年(1372)创建的读法﹑明理﹑彰善抑恶﹑剖决争讼小事﹑辅弼刑治之所。每里推选一年高有德之人掌其事,曰老人,老人除执掌教化外﹐老人还剖断里中人户争讼之事。可见,老人有调解中间人的作用,在创立之初,申明亭对维护社会秩序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D项说法正确。

(2007年)

57.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唐高宗李治的妹夫房遗爱谋反案发犯“十恶”罪。依《永徽律疏》的规定,对房遗爱应作何处置?

A.可适用“八议”免于死刑

B.应被判处死刑

C.可以赦免

D.不适用自首

答案:BD

解析:唐律将十恶罪规定在名例律之首,并在分则各篇中对这些犯罪相应规定了罪严厉的刑罚。唐律规定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等规定,且为常赦所不原。唐律规定,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因为房遗爱犯的是谋反之罪,所以对房遗爱不可以适用八议免于死刑,应判处死刑,不可以赦免,并且不适用自首。

58.关于历史上法学家法律解释、法学著作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西晋及唐朝,律学家、官员对法律的解释经皇帝批准颁行以后,具有法律效力

B.古代罗马帝国时代,经皇帝授权的法学家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C.美国有许多著名的法学家同时为杰出法官,他们的法学作品具有立法的意义

D.在现代德国,法学教授的著述是法官适用民事法律时的重要参考材料

答案:ABD

解析:在中国古代,律学家、官员对法律的解释经皇帝批准颁行以后,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著名的张杜律和唐律疏议。而在古代罗马帝国时代,经皇帝授权的法学家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其中著名的是当时的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乌尔比安、伯比尼安、保罗、莫迪斯蒂努斯)。在现代德国,其法律体系属于大陆法系。在德国根据“有法律依法律,无法律依习惯,无习惯依法理”的法律适用原则,因此法学教授的著述是法官适用民事法律时的重要参考材料。美国法学家的法学作品对法律发展具有影响,但不能说具有立法的意义,因为法学家没有立法权。因此,正确选项为ABD.

(2006年)

63.《疑狱集》载:“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有妻杀夫,因放火烧舍,乃诈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诣官诉妻,妻拒而不认。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乃积薪烧之,察杀者口中无灰,活者口中有灰。因验夫口中,果无灰,以此鞠之,妻乃伏罪。”下列关于这一事例的哪些表述是不成立的?

A.作为县令的张举重视证据,一般用猪来作为证据

B.张举之所以采取“积薪烧猪”的方法来查验证据,乃因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刑讯的程序

C.该案杀人者未受刑而伏罪,因其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禁止使用刑讯的一般条件

D.张举在这个案件中对事实的判断体现了当时法律所规定的“据状断之”的要求

答案:ABC

解析:唐律确认了刑讯逼供的合法性,但是对刑讯手段的使用却作了严格限定。《断狱律》规定,审判时“必先以情,审察辞理,反复参验,尤未能决,事需拷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问,违者杖六十。”也就是要求承审官员在拷问之前,必须先审核证据的真实性,然后反复查验证据。证据确凿,仍狡辩否认的,经过主审官与参审官共同决定,可以使用刑讯;未依法定程序拷讯的,承审官要负刑事责任。同时规定对那些人赃俱获,经拷讯仍不认罪的,也可以“据状断之”,即根据证据定罪。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

64,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发源地,下列关于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普通法具有“程序先于权利”的特点

B.普通法的形成是中央集权和司法统一的直接后果

C.衡平法重实质而轻形式,审判时既不需要令状也不采用陪审制,程序简便灵活

D.当衡平法与普通法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

答案:ABCD

解析:英国法的源头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随着王权的强大和完善的皇家司法机构的建立,逐渐形成了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三大法律渊源。普通法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从法源的意义来看,普通法是指由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指一个法院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律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普通法最重要、影响最大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普通法实行令状制度,要求原告只有在申请到特定的以国王名义签发的令状后才能向法院主张实体权利保护:令状成为诉权凭证,无令状就不能起诉。由此形成普通法“程序先于权利”的特点。普通法在传统令状制度下,存在保护范围有限,内容僵化,救济方法少的缺陷。因此国王将得不到普通法院公正保护的当事人的申诉交给大法官审理,到15世纪时正式形成了大法官法院(又称衡平法院)。法!律教育$网根据大法官的审判实践,逐渐发展出依“公平”、“正义”的原则形成的“衡平法”。现代意义上的衡平法指的是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其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衡平法被称为“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相对于普通法,衡平法重实质而轻形式,诉讼程序简便灵活,审判时既不需要令状也不采用陪审制。当衡平法与普通法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适用。由此可知,本题中所有选项的表述都是正确的。故本题答案为ABCD.

(2005年)

63.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制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礼法结合”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

B.夏商时代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

C.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到汉代中期以后被儒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策略

D.清末修律使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没有受到冲击

答案:ABC

解析:随着修律过程中一系列新的法典法规的出现,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传统格局开始被打破,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也受到极大的冲击。选项D错误。至于选项ABC正确,不赘述。

64.下列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哪些是直接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而形成的?

A.汉代的《春秋》决狱

B.明代的“九卿会审”

C.《魏律》规定的“八议”制度

D.《晋律》和《北齐律》确立的“准五服制罪”制度

答案:ACD

解析:法律儒家化自西汉开始,至《永徽律疏》完全结束。汉朝的“上请”、“恤刑”、“亲亲得相首匿”、“春秋决狱”、“八议”、“宫当”、“准五服制罪”、“重罪十条”等都是法律儒家化的体现。至于选项B“九卿会审”并非直接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而形成的,而是封建社会后期君主专制加强的表现。

65.司法制度是一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列有关各国司法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19世纪后期司法改革后,英国取消了普通法和衡平法两大法院系统的区别,统一了法院组织体系

B.“马布里诉麦迪逊”案对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

C.日本明治宪法颁行后,按法国和德国的模式建立了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系统

D.中国清末的司法制度改革与废除领事裁判权有直接关系

答案:ABCD

解析:略。

(2004年)

59.下列有关我国唐宋时期法制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永徽律疏》不仅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B.《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C.自首、类推、化外人、区分公罪与私罪等原则都是唐律中重要的刑罚原则

D.唐代和宋代在中央司法机构的设置上是一致的,即在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

答案:ABCD

解析:《永徽律疏》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永徽律疏》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故A项正确。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在工部尚书判大理寺卿窦仪等人的奏请下,开始修订宋朝新的法典,同年7月完成,由太祖诏“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颁行天下”,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据此B 项正确。C项表述正确;唐代沿袭隋制,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执行各自的司法职能。宋沿唐制,在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所以D 项也正确。

60.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发生了许多发展变化,对后世法律具有重要影响。下列哪些表述正确揭示了这些发展变化?

A.《北齐律》共12篇,首先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

B.《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C.《北周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

D.《北魏律》与《陈律》正式确立了“官当”制度

答案:ABD

解析:C 项错在“重罪十条”首次规定在《北齐律》中,而不是《北周律》。北齐为维护封建国家根本利益,在《北齐律》中首次规定“重罪十条”,是对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的总称。把“重罪十条”置于律首,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增加了法律的威慑力量。ABD 均是正确的表述。

61.下列有关古罗马《国法大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国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法学汇编》、《查士丁尼新律》

B.《国法大全》是由乌尔比安主持编纂的

C.《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达到了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D.12世纪意大利注释法学派将《国法大全》的研究变成一门科学,为罗马法复兴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答案:ACD

解析:查士丁尼皇帝(公元527一565年)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法典编幕委员会,进行法典编幕工作。从公元528 —534 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规汇编。

第一,《查士丁尼法典》。这是公元528—529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它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进行整理、审订和取舍而成。

第二,《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它是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基础加以改编而成,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查士丁尼学说汇幕》,又译为《法学汇编》,于公元530—533年编成。这是一部法学著作的汇编,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门别类地汇集、整理,进行摘录,凡收入的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

公元565 年,法学家又汇集了公元535—565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敕令168 条,称为《查士丁尼新律》。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至公元12 世纪统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本题选ACD.

(2003年)

34.罗马法的渊源有哪些?

A.民众大会等制定的法律

B.最高裁判官等发布的告示

C.五大法学家(盖尤斯等)的解答与著述

D.元老院决议、皇帝敕令

答案:ABCD

解析:罗马法的渊源包括:①习惯法;②议会制定的法律;③元老院决议;④长官的告示;⑤皇帝敕令;⑥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著述。

35.南京国民政府于1947年公布和实施《中华民国宪法》。下列哪些是对这部宪法的正确表述?

A.该法规定了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制度

B.该法的基本精神沿袭《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

C.该法体现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的立法原则

D.该法确立的政权体制既不是内阁制,也不是总统制

答案:ABD

解析:1947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共14章,依次是总则、人民之权利义务、国民大会、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基本国策和宪法之施行及修改。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一脉相承。故A、B项正确。其内容特点为:

①表面上的“民有、民治、民享”和实际上的个人独裁。即人民无权,独夫集权。1948年颁布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使这一特点法律化。故C错误。

②政权体制不伦不类。既非国会制、内阁制,又非总统制。故D正确。

36.清末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中设有一种特殊的审判机构,即“会审公廨”。下列关于这一机构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会审公廨是1864年清廷与欧洲列强协议建立的

B.在会审公廨中,凡涉及外国人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

C.在会审公廨中,凡中国人与外国人间诉讼案,由本国领事裁判或陪审

D.会审公廨设在租界内

答案:BCD

解析: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凡涉及外国人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凡中国人与外国人间诉讼案,由本国领事裁判或陪审,甚至租界内纯属中国人之间的诉讼也由外国领事观审并操纵判决。美国并非欧洲国家,如果A项的表述是“欧美列强”,则A就是正确的。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C、D项。

37.下列有关《德国民法典》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该法典主要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法律精神

B.该法典较全面地规定了法人制度

C.在立法技术上,该法典逻辑体系严密、用语精确

D.该法典基本上是在日尔曼法的基础上形成的

答案:AD

解析:A错误,《德国民法典》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制定的法典,也是德国资产阶级和荣克贵族相妥协的产物。B正确,《德国民法典》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C正确,法典在立法技术上,逻辑体系严密、概念科学、用语精确。D错误,德国法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较多固有的日尔曼法因素,但也继受了罗马法。

38.《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唐律疏议》是由张斐、杜预完成的法律注释

B.《唐律疏议》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

C.《唐律疏议》奠定了中华法系的传统

D.《唐律疏议》对唐代的《武德律》等法典有很深的影响

答案:BC

解析:A错误,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 1年,撰《律疏》30卷奏上,与《永徽律》合编在一起,称为《永徽律疏》,又称为《唐律疏议》。B正确,《永徽律疏》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C正确,《永徽律疏》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D错误,《武德律》在先,《永徽律疏》在后。

39.中国南宋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承继。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

A.“立继”

B.“祖继”

C.“嗣继”

D.“命继”

答案:AD

解析:户绝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故选A、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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