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试题-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发布时间:2012-05-18 共1页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陈天与刘军两人达成收养协议,内容为陈天因膝下无子,收养刘军的儿子刘小军,一次性付给刘军10万元人民币,刘小军以后的生活、教育费用等,全部由陈天负担。若双方发生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仲裁。后陈天自己生一儿子,不想继续收养刘小军,与刘军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军可去人民法院起诉
B.刘军可按协议,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
C.刘军可选择仲裁或者诉讼
D.本案属家事纠纷,应先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方可起诉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不得约定仲裁,而只能诉讼 
 
2.北京甲公司与河北乙公司签订了一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华北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立案受理后,甲公司对该院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该法院应如何处理?(   )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本院具有管辖权
D.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受理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仲裁委员会的选定,因为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约定不明确,因此该仲裁协议无效,本题中管辖权依然归法院享有 
 
3.下列关于仲裁和诉讼制度的表述中,哪一项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 
A.民事案件应当公开审理,在一审中离婚案件当事人请求不公开审理的,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B.当事人如果约定不开庭仲裁的,仲裁庭可以不开庭而以书面形式审理并作出裁决
C.仲裁原则上不公开进行,但原则上应开庭进行
D.民事二审案件不开庭审理,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径行判决、裁定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仲裁与诉讼一审、二审在公开审理、开庭审理方面的差异的掌握,学习时比较容易混淆,要注意区别主要要注意,在公开审理方面,仲裁和诉讼恰好相反,前者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后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公开审理在是否开庭审理方面,民事诉讼一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二审案件则为原则上应开庭审理,也可书面审理而仲裁在这一点上与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相同,原则上应开庭仲裁,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开庭仲裁,只进行书面仲裁 
 
4.中国内地某公司与香港地区公司因某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争议,双方约定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此案仲裁的审理方式为:(   ) 
A.不能开庭进行审理
B.不得进行公开审理
C.公开审理,但双方当事人可要求不公开审理
D.不公开审理,但双方当事人可要求公开审理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仲裁一般开庭进行,当事人要求不开庭的,仲裁庭可进行书面裁决 
 
5.李恒与李丽两人达成仲裁协议,约定双方如就父亲的遗产发生争议,则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后双方在父亲的遗产继承问题上发生争议,现问双方解决争议的可行法律途径是什么?(   ) 
A.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B.只能申请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
C.既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仲裁
D.只能申请双方或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所以,本案中,双方约定的仲裁事项是遗产纠纷,不属于仲裁的范围,该仲裁协议无效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6.大光明公司与华泰公司发生购销合同纠纷后,依据合同的仲裁条款由A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裁决。华泰公司以该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为由向A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核实,裁定撤销该裁决。此时,大光明公司欲解决与华泰公司之间的争议,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 
A.根据原仲裁条款,申请A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
B.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C.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申请仲裁
D.无须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即可申请对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正确答案:BC 解题思路:根据《仲裁法》第9条第2款的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7.下列有关仲裁与诉讼制度的表述中,哪些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 
A.仲裁只能处理当事人有处分权的私权利纠纷;而诉讼可以解决一切私权利纠纷
B.当事人如果约定不开庭仲裁的,仲裁庭可以不开庭而以书面形式审理并作出裁决
C.当事人对仲裁庭的组成有权选定;诉讼中审判人员原则上不可以由当事人选定,除非经审判委员会多数同意
D.当事人之间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就原则上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 
 
 
 
正确答案:ABD 解题思路:当事人对仲裁庭的组成有权选定,诉讼中审判人员由法院指定 
 
8.公民马聪参加过很多普法活动,自认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有一次,邻居家发生了民事合同纠纷,马聪就热心地帮其出谋划策,商讨解决的途径。下列选项是马聪对仲裁的一解,其中正确的是:(   ) 
A.仲裁原则上不公开进行,但仲裁结果必须公开
B.仲裁是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能力的专家担任仲裁员对纠纷进行裁决
C.请求仲裁机构解决纠纷,应当以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而向法院起诉则不一定要求存在有效的民事诉讼协议为前提
D.仲裁机构调解达成协议可以制作裁决书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仲裁具有保密性,仲裁原则上不公开进行,裁决结果不公开进行民事诉讼不要求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民事诉讼协议 
 
9.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判决生效后,乙公司认为双方存在有效仲裁协议,并以B区法院违反法定管辖为由,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错误的是:(  ) 
A.通知驳回乙公司的再审申请
B.经审查该仲裁协议有效,裁定再审
C.经审查该仲裁协议有效,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裁定驳回乙公司的申请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进行再审,取决于B区法院是否违反法定管辖虽双方间存在有效协议,但乙公司并未在一审首次开庭前提出,因而,B区法院通过乙公司的行为,取得了案件管辖权,其管辖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乙公司的申请再审并无理由,应予裁定驳回注意,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驳回再审申请,应当用裁定方式 
 
10.下列纠纷中,不能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是:(   ) 
A.老李夫妇的离婚纠纷
B.林老汉的三个儿子关于继承遗产的纠纷
C.海问公司与税务局就海问公司应当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纠纷
D.未成年人王某的养父与未成年人王某的生母李某就未成年人王某的监护权应当由谁行使的纠纷 
 
 
 
正确答案:ABCD 解题思路:ABD选项属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涉及身份关系的纠纷;C选项属于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因此都不能通过仲裁来解决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包括四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1.法院对仲裁活动的支持表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 
A.当事人在仲裁中申请财产保全且符合条件的,由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B.在仲裁过程中,出现妨碍仲裁秩序的情形,仲裁委员会可以向法院请求排除妨碍
C.具有给付内容的仲裁裁决生效后,在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向有关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D.法院可以以适当的方式对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业务进行业务指导 
 
 
 
正确答案:AC 解题思路:此题考查法院对仲裁的协助和支持的方式根据《仲裁法》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由仲裁机构将申请提交法院,由法院裁定财产保全《仲裁法》第6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以A、C项正确至于排除妨害和业务指导,法律是没有规定的而且,法院和仲裁机构是相互独立的,互相没有隶属关系,也没有上下级关系,所以B、D项错误 
 
12.法院对仲裁裁决的监督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 
A.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到法院另行起诉
B.当事人认为仲裁调解书具有可撤销情形的,可以向有关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调解书
C.人民法院在仲裁裁决具有不应当执行情形的情况下,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D.人民法院在执行仲裁裁决过程中,发现仲裁裁决有错误,可依职权予以改变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不予受理,所以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对于仲裁裁决有可撤销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块当事人对仲裁调解书不得申请撤销,所以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63条的规定,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有《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仲裁裁决,所以C项正确法院除可依法不予执行或者撤销仲裁裁决外,不得依职权变更仲裁裁决的内容,所以D项错误 
 
四、案例分析题:要求应试人员根据案情,做出全面分析。应试人员应应仔细审阅试题及提问,按要求作答。 
13.甲是美国的一家资源开发技术公司,乙是中国石油集团。甲、乙双方在北京签订合同,约定共同开发中国某油田石油及相关事宜,在履行合同进行开发时发生纠纷。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请回答:
(1)甲、乙双方能否以书面协议将该纠纷提交美国联邦法院审理?为什么?
(2)甲、乙双方能否订立仲裁协议,将该纠纷提交美国仲裁协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不能以书面协议将该纠纷提交美国联邦法院审理。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在中国领域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国法院管辖。这是专属管辖,当事人不能协议改变。
(2)可以协议该纠纷提交美国仲裁协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因为仲裁协议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民事诉讼的管辖,自然也可以排除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所以任何仲裁机构,包括外国的仲裁机构都可以由合同当事人自行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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