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试题--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发布时间:2012-05-18 共1页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市仲裁委员会就A公司与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定,裁定A公司返还B公司三合板材1000张。A公司拒绝履行裁决。于是B公司先后向A公司住所地甲市乙区和A公司三合板仓库所在地的甲市丙区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应由哪一个地方的法院执行?(   ) 
A.甲市乙区
B.甲市丙区
C.乙区和丙区共同管辖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根据《民诉意见》第256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2款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因此,甲市乙区和甲市丙区都有管辖权,但因为甲市乙区先接受了申请,所以本仲裁裁决的执行应由甲市乙区来执行 
 
2.胜利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胜利公司认为仲裁裁决中关于货物单价的裁决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发现胜利公司的申请确有理由,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关于货物单价部分的裁决,告知当事人就该部分争议另行起诉
B.法院应裁定撤销关于货物单价部分的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C.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终结执行程序
D.法院只能裁定不予执行关于货物单价部分的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只是某一与其他裁决事项可分的事项存在可撤销事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撤销部分仲裁裁决 
 
3.下列关于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异同之处的说法,表述错误的是:(   ) 
A.申请的主体不同。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主体是双方当事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主体只能是应当承担实体义务的人
B.申请的法院不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受理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
C.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不同
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相同,都是从执行程序开始后到执行程序完毕之前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根据《仲裁法》第59条,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6个月,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期限是整个执行程序的时间故D项错误 
 
4.甲乙两公司就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裁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货款100万元。而乙公司急需该笔货款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可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B.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可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C.乙公司应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该裁决
D.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执行该裁决而无需乙公司的申请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的启动方式只有一种,就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5.甲、乙两公司因一起合同纠纷在某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乙方拒不履行仲裁裁决,甲方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裁决,乙方则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裁定撤销裁决
B.裁定终结执行
C.裁定中止执行
D.与仲裁委员会协商决定 
 
 
 
正确答案: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6.当发生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情形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几项?(   ) 
A.当事人既不得重新申请仲裁,也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B.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协议申请仲裁,但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再重新申请仲裁
D.当事人既可以根据重新达成的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由于裁决被撤销或被不予执行后,原来的仲裁协议或者本身并不存在,或者无效,或者因为已经据此作出了裁决,完成了其应有的程序而失效,当事人要想再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其纠纷,必须重新签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某仲裁机构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进行裁决后,乙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法院认为乙公司的申请理由成立,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公司可以就法院的裁定提请复议一次
B.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C.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按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当事人不可以再就该纠纷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此案只能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CD 解题思路:此题考查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救济途径根据《仲裁法》第9条的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救济途径有两个:起诉和重新达成仲裁协议仲裁 
 
8.A、B企业因合同纠纷,在某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裁决后,B不履行仲裁裁决,A可向哪些法院申请执行?(   ) 
A.A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B公司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仲裁法》第62条的规定,执行的申请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向被告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但是《仲裁法解释》第29条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9.当事人对仲裁机构裁决申请法院执行,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 
A.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B.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
C.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的行为
D.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法 
 
 
 
正确答案:AB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ABCD四项均属于,此外在仲裁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以及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都可以裁定不予执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考生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考生在记忆的基础上要比较申请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情形的区别 
 
10.广西某公司与越南某公司因水果贸易发生纠纷,依据合同仲裁条款,广西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越南公司赔偿因水果腐烂造成的损失。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驳回了广西公司的请求,同时裁决广西公司支付越南公司水果价款50万元人民币。越南公司申请广西公司住所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广西公司认为仲裁委员会在越南公司未提出反请求的情况下裁决己方支付货款50万元实属不当。广西公司可行使何权利?(   ) 
A.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某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越南公司赔偿因水果腐烂造成的损失并撤销仲裁裁决
B.向广西公司住所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C.向广西公司住所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D.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则是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的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 
 
三、案例分析题:要求应试人员根据案情,做出全面分析。应试人员应应仔细审阅试题及提问,按要求作答。 
11.河北省天洋公司与海辰公司于2003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洋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辰公司使用,海辰公司按年交付租金,并约定以下仲裁条款:"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
一切争议,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河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辰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洋公司与海辰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请根据以下设问所给的假设条件回答问题:
(1)天洋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将海辰公司和A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的租金。天洋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2)如果存在上问中所说的仲裁条款,天洋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海辰公司和A银行,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为什么?
(3)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天洋公司请求进行证据保全,则该保全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4)仲裁裁决作出后,天洋公司欲申请执行该裁决,而海辰公司欲请求撤销该裁决,应当向哪个法院进行申请?
(5)若法院在申请撤销裁决程序中,发现仲裁委员会的程序有不合法之处,将案件发回重新仲裁。对于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的裁决,当事人不服,可否再次向法院申请撤销重新作出的仲裁裁决? 
 
 
 
 
正确答案:
(1)不正确。进行仲裁的唯一依据是当事人之间有合法仲裁协议的存在,本案中,天洋公司只与海辰公司签订仲裁协议,而该协议对案外人,即提供担保的A银行并无约束力。因而,天洋公司只能以海辰公司为被申请人进行仲裁。
(2)不可以,根据"或裁或审"原则,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当事人不得去法院起诉。若起诉,则法院应当裁定驳回。
(3)天洋公司申请证据保全,则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4)天洋公司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由被申请人,即海辰公司住所地以及海辰公司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海辰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5)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3条,当事人对重新仲裁裁决不服的,仍可以在重新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