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汇总: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讲义汇总
第五节 法律责任
二十、违反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对税务代理人处理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十、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
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十九条(了解)
第一条――第三条
第四条、第八条
第九、第十一、第十三
九、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法律责任
十一、不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法律责任
十三、有税收违法行为而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法律责任
十四、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拒绝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法律责任
十二、非法印制发票的法律责任
四、对偷税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五、进行虚假申报或不进行申报行为的法律责任
六、逃避追缴欠税的法律责任
七、骗取出口退税的法律责任
八、抗税的法律责任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
二、扣缴义务人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处罚
一、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