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2下半年公共英语考试(PETS)报考简章

发布时间:2013-11-04 共1页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是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向社会全方位开放,用于测试应试者英语能力的等级水平考试。

  一、考试等级及考试时间

   时 间 级别 笔试 (9月15日上午) 口   试
一 级 9:00一10:30 9月15日下午开始至16日下午 上午8:30入场,9:00开始 下午13:30入场,14:00开始
二 级 9:00一11:00
三 级 9:00一11:00
四 级 9:00一11:20

  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户口所在地等限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外),可根据本人掌握英语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的级别,但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级别。

  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户口所在地等限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外),可根据本人掌握英语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的级别,但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级别。

  二、报考手续

  考生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本报名,现役军人凭军人身份证报名。报名时采取电子摄像,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报考点报名并缴交报考费,并按规定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卡》和签署“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考试诚信承诺书”,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对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做更改。

  三、考试方式

  每一级别考试均包括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和口试分别进行,先笔试后口试。从2003年开始,参加PETS所有级别考试的考生的单项合格成绩可以被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如考生持有有效的保留成绩,但报名时不向报名点出示上次考试的成绩单并没有在报名卡上填写上一次考试的准考证号,则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同一级别笔试、口试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相应级别《合格证书》。保留的成绩只能是相同级别的考试。两次报考不同级别的项目,即使不同级别单考项目均合格也不得获得《合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点

  报名时间:2012年6月30日截止。

  报名点(考试点):见附件。

  五、合格证书

  本考试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口试满分5分,3分及格。笔试和口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者,可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

  PETS考试合格证书式样按国际通行证书式样设计,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证书编号全国统一,证书上印有持有人相片及身份证号码。该证书全国通用,是持有人英语水平的证明,也可供用人部门录用和考核工作人员时参考。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安排,我院将不受理各考点的补办成绩合格证明书的相关申请,考生如需补办合格证明书可登陆网站:http://chaxun.neea.edu.cn(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直接完成补办申请。

  六、注意事项

  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自备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七、其它

  有关考试信息,可登陆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查阅;考试成绩可通过拨打电话“96040”或登陆www.5184.com查询。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0一二年五月

  附件: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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