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中小学教师可免考职称英语

发布时间:2015-05-11 共1页

职称外语免试范围
  (一) 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 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者;
  2. 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
  3. 取得WSK(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证书、PETS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证书或BFT(A级)(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证书者;
  4. 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5. 正式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
  (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 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青海省优秀专家、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人员;
  2. 中小学教师;
  3. 农牧区实用人才申报职称者;
  4. 在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 在县级单位工作,申报各系列中级职称者;
  6. 在地、市以下单位工作,申报农业、畜牧、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公路施工等专业职称者。省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列入此范围(申报农业、畜牧、林业专业中级职称者除外);
  7. 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者;

  8. 参加全国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
  9. 取得国家全日制正规院校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10.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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