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0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简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下同)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定于3月31日(周六)进行。考试原则上在扬州市区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适用对象
外语考试的等级划分及适用范围(如下表):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翻译系列及高校外语教师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者; 2、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注:凡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需要符合相应的外语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