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2年专升本考试时间

发布时间:2012-03-20 共1页

  一、考试科目

  1. 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

  2. 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为:普通类:外语、计算机;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3. 招生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考试。

  4.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二、考试时间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4月28日

9:00----11:00

外语、学校体育学

14:00----16:00

计算机

4月29日

9:00----11:30

专业综合课(理论)

4月29日下午、4月30日全天

职业技能测试

  三、评卷方式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形码正确贴到答题卡指定区域。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涂到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按照题号在答题卡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答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四、成绩查询

  5月12日—20日,考生通过168信息台查询考试成绩

  五、录取原则

  1.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省招考委按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按考生参考志愿(不分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招生学校不得录取。

  2. 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厅单列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资格线的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录取。

  3. 省招考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4. 录取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学校负责签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5. 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应届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成人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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