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30 共1页

电校学〔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八一学院、总参学院、西藏学院、残疾人教育学院: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从2002年度开始,已连续开展九届,一千多名毕业生被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评选活动对于加强广播电视大学的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学以致用起到了推动作用,对于提高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具有开放教育特色的学生工作,更好地为各类社会成员的终身学习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央电大决定2011年继续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年1月和7月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评选条件及程序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其中,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良以上(含)或不低于75分。

  三、推荐名额

  省级电大按照以下比例向中央电大等额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1)毕业生人数在一万人以内的,每千人可推荐1人,最多推荐8人;毕业生人数不到一千人的,可推荐1人。

  (2)毕业生在一万人以上,不到一万五千人的,可推荐9人;不到两万人的,可推荐10人;按此类推,每五千人可增加推荐1人。

  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对学习成绩的要求亦可适当放宽:

  (1)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

  (2)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又参加电大学习,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

  省级电大在推荐候选人时,应结合本校实际,注意兼顾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毕业生)。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毕业生,由中央电大向残疾人教育学院单独下达推荐名额。

  四、报送材料

  1.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2.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

  3.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撰写要求见附件4)。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

  5.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一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两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其中一张要贴在推荐表格上),照片背面注明省级电大名称、教学点名称及候选人姓名。

  6.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7.省级电大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总结。

  其中,材料1“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材料3“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和材料5候选人照片,在寄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交电子文件。

  五、工作进度及要求

  省级电大要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将职责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11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中央电大学生工作处。

  各级电大要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工作人员整理候选人汇总表时要认真细致,确保候选人信息准确无误。另外,要注意以下几个具体问题: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由候选人所在教学点据实撰写;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其他课程平均成绩,并加盖省级电大学籍审核部门印章;候选人毕业时间须符合评选范围的要求。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狄晓暄、孙鸿飞

  电  话:(010)66490064

  传  真:(010)66490565

  电子邮件:xsc@crtvu.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51号信箱 中央电大学生工作处

  邮编:100031

  附件: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3.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4.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 事迹摘要撰写要求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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