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师定考办督导淄博市第四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20 共1页

1月18日,省医师定期考核督导组由省医师协会秘书长宋良贞带队,一行5人到我市督导第四周期(2015-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督导组听取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全市2015-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市中心医院、博山区医院等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情况,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医师定期考核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相关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情况。

省督导组对我市健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组织、对考核机构和医疗机构全覆盖培训、全力推动电子化注册、严格考核程序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我市共有14551名执业医师参加了本周期考核。为切实做好考核工作,市卫计委成立市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和42个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分别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等方面对医师进行全面考核。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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