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卫办人事 [2017] 1号

发布时间:2017-02-10 共1页

2017年度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卫办人事 [2017] 1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委直属有关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效用

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是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经程序,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除外),考试成绩3年有效。

二、考试对象

符合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浙江省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05号)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的人员。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专业、题型

考试共设置100个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要求、所从事专业工作及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选择相应专业报名,不得随意选择、更改申报专业。医、护类专业应符合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及相应注册规定。

考试副高级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3种;正高级题型为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2种。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试卷总分为100分。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承担。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市卫生计生委(局)负责本市考点的考务工作,杭州医学院负责省直考点的考务工作。具体报名工作另行通知。

(二)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侧重于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各专业考试大纲可在浙江卫生计生委网站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专题栏下载。

(三)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务必到中国卫生人才网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报考人员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和咨询,认真做好有关考试前期工作,以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和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联系人:黄卫华

联系电话:0571-87709029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张革来

联系电话:0571-8756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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