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业务能力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共1页

关于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业务能力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宁卫计函发〔2018〕189号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直属(管)各单位:

经研究,2018年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业务能力考试于2018年7月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

符合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2018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报名参加业务能力考试。

二、考试专业

报考人员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从专业分类表(附件1)中选择相应的报考专业。对于分类表中未开考的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相近专业。除未开考专业外,报考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否则成绩不予认可。

三、考试内容

业务能力考试以测评本人专业实践能力为主,主要包括从事本专业工作应该具备的专业理论和业务实践、本专业在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四、成绩使用

业务能力考试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在外执行援外医疗任务或参加出国前外语培训的援外医疗队员免试;参加2016-2017年业务能力考试并达到成绩合格线、未通过评审的人员免试。2018年业务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线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卫生计生委根据业务能力考试成绩情况确定,合格成绩可作为2018—2020年申报使用。

五、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5月28日至6月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提交、打印《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6月4日至8日)。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和自治区卫生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历、业绩成果进行严格审核,统一出具报考人员推荐函,填写《业务能力考试推荐考试人员审核情况表》(附件2),随同盖章确认的报考人员《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报送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审核。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章后,统一送各市卫生计生委(局)进行现场确认和审核。委直单位、区直部门(单位)和委管民营医院报考人员经主管部门初审后在自治区卫生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确认和资格初审。各确认点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三)资格复核(6月11日至15日)。自治区卫生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各地(单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业务能力考试人员名单。

(四)打印准考证(6月29日至7日)。报考人员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7月7日)。报考人员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六)成绩公布(8月)。阅卷结束后,在宁夏卫生计生网公布业务能力考试成绩,公示业务能力考试通过人员名单。

(七)考试组织。业务能力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考务工作由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管理办公室承担。


附件:(点击下载)

1.业务能力考试开考专业分类表

2.业务能力考试推荐考试人员审核情况表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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