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9年卫生高级职称资格评审个人申报时间7月19日至8月8日

发布时间:2019-07-17 共1页

申报程序及时间

2019年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在系统内提交所有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外,不提交其他纸质材料。对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八市下放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具体申报、审核工作仍按原渠道进行。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南京鼓楼医院今年起开展自主评审试点,申报评审政策另行规定。

具体程序为: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单位公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审核、卫生与人社部门逐级审核。

(一)个人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至8月8日)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卫生高级资格申报入口”,或“江苏人才信息港”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222.190.110.123:5501/zc)进入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8月8日24:00后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1、申报人员对照本通知要求,根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详见江苏卫生人才网)和系统提示,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制作成PDF文件分类上传。上传材料可在线预览,申报人员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

2、网上申报及上传材料完毕后,申报人员导出并打印《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论文、病案、专题报告、业务报告、护理和社区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完成情况表及附件材料,由单位负责审核真实性,现场确认时不需提供。

3、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省卫生健康委将对送审论文原始资料来源、病案等材料进行抽查。凡核查证实材料不实的,个人弄虚作假的,按资格条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处理,并列入不良信用信息系统,作为自然人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单位公示(7天)

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在系统提交页面导出《2019年度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交单位人事部门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单位要及时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确认审核(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至8月15日)

县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到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进行确认。市级及以上单位申报人员到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申报。

工作人员对照原件,逐一审核网上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清晰可辨,并确认申报信息,在《申报表》相应栏目内签名。经人社部门复核并在《申报表》上盖章。申报条件不符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通过。

申报人员确认时应提供以下原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3、现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或聘书(文);

4、业绩、成果、奖励等材料;

5、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应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

6、破格晋升人员须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相应证明材料;

7、其他提交的材料原件。

(四)设区市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

各设区市申报材料应经市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审核,并在申报表上盖章。试点省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提交。

(五)省级终审

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后,提交高评委会。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为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员提供网上填报的环境,并帮助解决在网上填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职称申报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切实做好2019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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