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1年报检员考试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各位考生: 
  自2月27日起,请已通过2011年报检员资格考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原报名地检验检疫机构领取《报检员资格证书》(武汉地区考生到汉阳区琴台大道588号报检大厅领取)。本人无法亲自领取的,可委托别人代领,但应提交附有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委托书。同时,也请往届考试合格但尚未领取其《报检员资格证书》的考生速到原报名地检验检疫机构领取,超过两年未领取《报检员资格证书》或已领取但未注册成为正式报检员的,其《报检员资格证书》将失效作废。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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