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进口汽车报检时应提供的证单
1、直接从国外进口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在入境口岸报检时),提供:
(1)、外贸单证(合同、发票、提(运)单、装箱单)、
(2)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复印件、
(3)汽车空调器压缩机的证明
(4)海关出具的《进口货物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5)有关技术资料。
2、国内购买的,进口汽车的用户在报检时应提供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和海关出具的《进口货物证明》的正本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