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进出境特殊物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国家总局令第83号)的规定,出入境特殊物品主要有下列种类:
  (一)微生物:包括病毒、细菌、真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等医学微生物;
  (二)人体组织:包括人体胚胎、器官、组织、细胞、人体分泌物、排泄物;
  (三)生物制品:包括细菌类疫苗、病毒类疫苗、抗毒素、各种诊断用试剂、干扰素、激素、酶及其制剂以及其他活性制剂(毒素、抗原、变态反应原、单克隆抗体、重组DNA产品、抗原-抗体复合物、免疫调节剂、微生态制剂、核酸制剂等),以及其他生物材料制备的有关制品;
  (四)血液及其制品:包括全血、血浆、血清、血细胞以及由血液分离、提纯或者应用生物技术制成的血浆蛋白组分或者血细胞组分制品。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