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东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2页

  2、口试部分(导游服务能力)设中文考生开设五个科目:
  (1)语言技巧:内容包括普通话的语音、语调、语速、语言的准确性、逻辑性、严谨性,以及表情运用等。
  (2)景点知识:对景点知识的掌握及导游讲解的艺术。
  (3)常规服务:对导游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以及运用能力。
  (4)应变知识:旅游活动中特殊事故的预防、处理的规范要求。
  (5)接待礼仪:导游接待过程中的仪表礼貌、礼节礼仪要求和实际的公关接待能力。
      外语类考生除以上五个科目外,增加“中译外”、“外译中”两科。
  (6)中译外:导游讲解过程中现场翻译能力。
  (7)外译中:导游讲解过程中现场翻译能力和听力水平。
  本次中文口试指定景点包括省点(5个)以及本地景点(3个),其中:
      省点为:广州长隆旅游度假区、中国民俗文化村、梅县叶剑英元帅故里、孙中山故居纪念馆、丹霞山世界地质公园。
      江门市景点为:新会宋元崖门海战文化旅游区、恩平歇马举人村旅游区、大雁山风景区。
本次外语口试指定景点包括:广州长隆旅游度假区、中国民俗文化村、孙中山故居纪念馆、丹霞山世界地质公园。
      “导游服务能力”考试时间在25分钟内完成。
  四、命题与考试时间
  (一)省旅游局导考办负责2008年第一次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命题工作。命题范围以《广东省2008年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指南》为依据。
     (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笔试:2008年3月16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时事政策/旅游法规/职业道德/导游业务
      下午2:00- 4:30 :广东历史及旅游概况/广东旅游资源/导游基础知识/文史常识
  2.口试:2008年3月29日至4月20日之间进行(口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上显示)。
  五、评卷和发证
  评卷工作由省旅游局导考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省旅游局反馈给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后,由各市 (区)旅游局书面通知考生。同时,考生可通过活力广东网或江门五邑旅游网查阅。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省导考办于2008年5月份开始核发证书。
  六、费用
  (一)新考类
  1、新考中文导游考生每人490元;
  2、新考外语导游考生每人620元。
  (二)加考类
  1、加考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每人240元;加考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中文每人250元,外语每人400元;
  2、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每人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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