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单证员考试辅导:结算的基本方式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有国际汇兑结算、信用证结算和托收结算。 
  (一)国际汇兑结算是一种通行的结算方式。她是付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转交付款方。共有四个当事人: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二)信用证结算 
  1.信用证是进口国银行应进口商要求,向出口商开出的,在一定条件保证付款的一种书面文件,即有条件的银行付款保证。 
  2.业务程序: 
  (1)进口商向进口国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2)进口国银行开立信用证。 
  (3)出口国银行通知转递或保兑信用证。 
  (4)出口国银行议付及索汇。 
  (5)进口商赎单提货。 
  (三)托收结算 
  托收是出口方向国外进口方收取款项或劳务价款的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托收有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在货物装船后,将提单等货运单据和汇票交给托收银行,而托收银行在进口商付款后,将货运单据交进口方。光票托收是委托人在交给托收银行一张或数张汇票向国外债务人付款的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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