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答题须知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中国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特整理以下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前答题须知,请考生阅读: 
  一、考试时间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2:00— 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2:00— 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成绩管理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时,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用后收回。 
  三、答题工具
    参考时应携带黑色和蓝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严禁将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其它料资料带入考场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四、参考证件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临时旧版身份证等)到指定考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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