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法学基础理论3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法律制定(了解)

(一)、1、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点 (识记)

法律制定,又称立法,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基本法律和法律的活动。

2、法律制定特点包括三个方面:

(1)、法律制定是国家机关依照职权进行活动的形式之一。

(2)法律制定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3)法律制定是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3、法律制定的阶段(了解)

法律制定活动基本上可分三个相互独立而又有联系的阶段,即

(1)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

(2)法律制定的确定阶段。

(3)法律制定的完备阶段。

在法律制定的全过程中着重讲解法律制定的确定阶段,又称法律制定的通过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各中立法活动主要围绕着有关的四个程序进行的,即: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和讨论;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较之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在形式上更法律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通常所说的“立法程序”,主要就是指这个阶段的过程和步骤。

(二)我国法律制定的原则(了解)

根据我国《立法法》第3、4、5、6条规定,我国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是:

1、 时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2、 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3、 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 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党的领导与群众相结合;

5、吸取和借鉴我国历史上和外国的立法经验。

(三)、我国的立法体制(识记)

1、 国家最高权利机关的立法权限

2、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

3、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所属机关的立法权限

4、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权利机关的立法权限

5、 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

6、 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利机关的立法权限

7、 《立法法》对授权立法的规定

重点法条:《立法法》第8、10、11、56、64、65、66、71、72、73条。《宪法》89条

.对于有关( )的事项,即使尚未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也不得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A.犯罪和刑罚 B.剥夺公民政治权利

C.税收制度 D.金融制度 参考答案:AB

(四) 我国法律制定的程序(理解)

法律制定的程序即立法程序,广义的立法程序是指享有立法权在制订、修改、补充、废止以及认可各种规范性文件和法律规范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步骤和次序。狭义的立法程序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全国)在制订、修改、补充、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步骤和次序。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程序是:

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区别:全国人大制定法律与常委会制定法律的区别。对比记忆 

·享有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 )

A、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中央军事委员会 答案B(1998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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