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辅导―法律解释的种类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一)按照解释主体和法律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或官方解释,(单选)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的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正式解释又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多选)

  1.立法解释。广义的立法解释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其制定的法律规范所进行的解释。

  2.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规范的有关问题所进行的解释。在我国,司法解释又可以分为两种:(多选)一种是审判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有关问题所进行的解释。`法律教 育网 原创|这种解释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第二种是检察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有关问题所进行的解释。这种解释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其职权范围内的行政事务时,对具体应用法律的有关问题所进行的解释。在我国,行政解释分为两种:一是国务院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及国务院所属各部门(一定要注意)对如何具体应用行政规范所作的解释;二是地方人民政府对如何具体应用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所作的解释。

  4.非正式解释,又称无权解释。指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对法律规范所作的没有法律效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任意解释,是指公民、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社会组织或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不是所有的国家机关的解释都是正式解释)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另一种是学理解释,是指有关专家、学者在学术研究、法学著作、法学教育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

  (二)按照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分为语法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和逻辑解释

  1.语法解释,指从语法结构和文字字义等方面阐明法律规范的含义。如:比如物权法。

  2.系统解释,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联系,以及在它所属的法律部门、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便阐明法律规范的含义。比如:合同法中的规范与民法通则中的规范的关系。

  3.历史解释,指通过对法律规范制定的历史条件及其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的比较,阐明该法律规范的内容与含义。如:类推与比附。

  4.逻辑解释,指运用形式逻辑的规律和方法分析法律规范的内容,阐明其立法精神与含义。

  (三)按照法律解释的尺度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多选)

  1.字面解释,指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所进行的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

  2.限制解释,指为了符合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作出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如:“本公园禁止车辆进入”,这里的车辆排除自行车。

  3.扩充解释,指当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比立法原意狭窄时,为了符合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作出较字面含义范围宽泛的解释。

【法律教育网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教育网原创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