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系列辅导之九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一个人的行为违反法律,必然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表现为一定内容的强制措施,从而形成相对完备的法律制裁体系。在我国,法律制裁通常是由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经济制裁等处罚措施构成的。刑罚是其中的一种,那么它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点: 
  第一,适用根据不同 
  对犯罪人适用刑罚的法律根据是刑法,而对民事违法者适用民事处罚的法律根据则是民法,对行政违法者适用行政处罚的法律根据则是行政实体法。 
  第二,适用机关不同 
  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部门适用,民事处罚只能由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部门适用,行政处罚则由国家各级行政机关适用。 
  第三,适用对象不同 
  刑罚只适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而其他法律制裁方法则分别适用于民事、行政、经济违法者,如果这些违法者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达到了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则不再属于一般违法分子,而是触犯刑律的犯罪人。 
  第四,严厉程度不同
  刑罚处罚涉及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和资格等重大权益,从整体而言是最严厉的强制方法。而其他法律制裁则排除对生命的剥夺,一般也不涉及剥夺自由的问题。例如,民事制裁方法仅限于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行政制裁方法仅限于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罚款、没收、行政拘留等,其严厉程度都轻于刑罚。 
  第五,法律后果不同
  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被视为有前科的人。据有关行政法的规定,受过刑罚处罚的人,有的将在一定期限内、有的甚至终身被剥夺从事某种职业的资格。当其重新犯罪时,可能要受到比初犯者较为严厉的处罚。而仅仅受过民事、行政、经济处罚的人,在法律评价和法律后果上,将不会产生上述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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