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继承法律知识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1、丧偶的儿媳在何种情况下对公、婆的遗产有继承权? 
    答:《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3、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谁行使? 
    答:按《继承法》第六条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4、继承人在何种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答: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公民是否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答:《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6、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答: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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