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辅导:宪法的特征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宪法同其他法律相比,具有自己的基本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一个国家有许多法律,如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等,宪法是其中的一种。但是,宪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地位。马克思曾用“宪法�D�D法律的法律”来说明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1)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我国宪法序言中宣布:“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的奋斗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 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谓根本制度就是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及其基本原则,它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社会经济制度(国体、政体问题)等涉及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所谓根本任务保证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促进根本任务的完成,宪法还规定了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些问题涉及的也都是国家的根本问题。至于其他法律,是在符合国家根本制度的基础上而规定的某些方面的制度。如刑法只规定犯罪和刑罚问题,民法只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具有三层意思:一是一切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据宪法制定,是宪法的具体化;二是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销和宣布无效;三是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所以,我国宪法序言宣布:“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 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第5条第3款也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3)宪法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和效力的最高性,要求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有更加严格的程序。我国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不是与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较之其他法律,宪法修改的程序更为严格。

  2.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规定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它表明我国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授予和限制国家权力,是近代宪法的精髓。综观世界各国宪法,对公民权利通常采取两种方式 :一种是列举式。如我国宪法第二章用18个条文列举了公民的26项基本权利。另一种是限制式。如美国宪法前10条修正案,限制议会通过制定法律剥夺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不管是哪种方式,宪法都要为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划分界限,是公民寻求权利救济的终极法律依据。

  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律所表现的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所体现的也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但是,统治阶级不能随心所欲地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它必须考虑本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并以这种关系作为依据确定宪法的某些内容。

  所谓政治力量对比,首先是指阶级力量对比,宪法所表现的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是非常明显的。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阶级力量强弱的对比关系。 ――决定谁是统治阶级。宪法是由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 制定的,它表明统治阶级的力量比被统治阶级强大。二是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统治阶级在宪法中所确定的统治方式即以这种强弱悬殊程度为依据。前者决定宪法的历史类型和本质;后者决定本质相同的各种宪法之间的形式以及若干内容方面的差异。

  在政治力量的对比中阶级力量的对比固然居于首要地位,但它绝不局限于阶级力量对比,政治力量对比较之阶级力量对比的含义更为广阔,既包含着与阶级力量有直接联系的同一阶级内的各个阶层、各个派别,如资产阶级中有工业资产阶级阶层、金融资产阶级阶层,政党中有民主党、共和党等;也包含着与阶级力量既有若干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各种社会集团,如具有民族凝聚力的民族团体组织,具有性别、年龄等因素形成共同利益的妇女、青年组织等;还有因政见不同而在一个阶级、组织、集团中出现的各种政治派别。

  宪法所表现的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是全面的。其他法律也表现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但它只是 着重于某个侧面,如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就只表现关于民族方面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宪法和一般法律相比,具有全面地、集中地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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