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辅导:不起诉制度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不起诉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作出的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不起诉制度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法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具有《刑事诉讼法》第l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是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是证据不足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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