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法律知识辅导:行政程序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一)行政程序的含义
行政程序是指规范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中应当遵循的方式和步骤,具有法定性、多样性和分散性。

(二)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项:
1、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第一,行使行政权的依据必须公开;第二,行政信息公开;第三,设立听证制度;第四,行政决定公开。
2、公正、公平原则
   公正、公平原则应当包括如下内容:第一,行政程序立法应当赋予行政相对人应有的行政程序权利;第二,行政主体所选择的行政程序必须符合客观情况,具有可行性;第三,行政主体所选择的程序必须符合规律或者常规,具有科学性;第四,行政主体所选择的程序必须符合社会公共道德,具有合理性;第五,行政主体所选择的程序必须符合社会一般公正心态,具有正当性。
3、参与原则
参与原则的内容集中体现在行政相对人在程序上的权利,主要有参与听政权、陈述申辩权、复议申请权。
4、效率原则
  主要通过时效、代理、不停止执行等制度来体现。

(三)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1、行政听证制度
  一般认为听证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告知和通知;公开听证;委托代理;对抗辩论;制作笔录。
2、行政回避制度
3、审裁分离制度
4、说明理由制度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内容是:一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理由。包括支撑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特别是要说明做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二是行政行为的正当理由。包括支撑行政行为自由裁量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信息获取制度
6、案卷制度
  正式的行政程序必须有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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