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关于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

  9:00 ——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1日

  9:00 ——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各市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0日。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须填写《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务必于2007年8月15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七、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在市级党政机关驻地设置。

  八、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各市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使考生能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同时,为方便考生,各市在集中报名结束至信息上报之前,还要安排补报名时间。

  各市人事部门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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