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试卷――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发布时间:2011-07-10 共1页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l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法人的住所为( )。

  A.主要财产所在地

  B.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C.经营场所所在地

  D.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法通则》中法人的住所问题。《民法通则》第39条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正确答案是D.

  2.甲原系乙公司的采购员,长期负责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货物采购业务。甲与乙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仍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货物采购合同,丙公司对甲的工作变动毫不知情。后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货,乙公司以甲无权代理为由拒收。下列关于甲订立合同的行为及其后果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B.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C.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D.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代理制度中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表见代理规定于《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无权代理规定于《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题中,丙公司并不知甲对乙公司的代理权已经终止,甲仍然以乙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该代理行为是有效的,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正确答案是A.

  3.下列关于债务免除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免除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B.免除可以附条件和期限

  C.债权人在作出免除决定后可以撤回该意思表示

  D.免除的效力及于全部债务,免除部分债务的行为无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法》中债务免除的相关知识点。选项A错误。因为免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选项C错误,因为免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到达债务人时即生免除的效力,使合同之债消灭,不可撤回;选项D错误,免除的效力可以及于全部债务,也可及于部分债务;选项B正确,/法律.教育网;整理/因为免除作为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期限。正确答案是B.

  4.由多人共同承担的单方民事责任是共同责任,下列关于共同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共同责任以共同过错为主观条件

  B.共同责任只能是侵权责任,而不能是违约责任

  C.共同责任可以是按份责任,也可以是连带责任

  D.共同责任是一种混合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法通则》共同责任的性质与概念。混合责任是和单方责任相对应的概念,是指由各方依法对其行为承担的民事责任。如侵权责任中,各方均有过错,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共同责任中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分为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正确答案是C.

  5.下列权利中,属于准物权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地役权

  D.探矿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准物权的种类。《物权法》第l22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第123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正确答案是D.

  6.甲公司将其所有的10台电脑出售给乙公司。甲、乙公司同时约定,由甲公司租用该批电脑一个月,该约定自成立时生效。甲公司交付电脑的方式是( )。

  A.指示交付

  B.直接交付

  C.占有改定

  D.简易交付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买卖合同交付方式。占有改定,是指转移动产所有权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而与受让人订立特定契约,由出让人继续保持占有。正确答案是C.

  7.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下列关于共有所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

  B.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C.建筑区划内的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与物业公司共有

  D.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所有权的权属范围。《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选项A、B错误,因为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选项C错误,因为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而非业主与物业公司共有。正确答案是D.

  8.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7人

  B.监事会成员均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C.监事会主席由固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D.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可以兼任监事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在的考点是《公司法》关于监事会的规定。《公司法》第71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第5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l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正确答案是C.

  9.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自2006年3月1日起公开上市交易。2006年9月1口,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06年9月1日起可随时转让

  B.公司董事会秘书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06年9月1日起可随时转让

  C.公司收购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用于未来l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接受乙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担保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股份转让的相关问题。《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选项A、B错误,董事会秘书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第l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选项D错误。正确答案是C.

  10.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某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王某是该公司连续l年持有10%股份的股东,欲起诉李某。王某的正确做法是( )。

  A.王某直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李某

  B.若王某请求公司董事会起诉李某的口头提议遭拒绝,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

  C.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公司的损失将难以弥补,王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李某

  D.若王某请求公司监事张某起诉李某的书面提议遭拒绝,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相关问题。《公司法》第l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l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l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答案是C.

  11.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时,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

  A.15%

  B.20%

  C.30%

  D.35%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条件。《公司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正确答案是D.

  12.某合伙人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对此,该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中的2/3同意,1/3反对。该出质行为(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伙企业法》中合伙财产的出质问题。《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是B.

  13.下列属于普通合伙法定退伙事由的是( )。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伙企业法》中退伙制度。《合伙企业法》第48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正确答案是B.

  14.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因执业活动中的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承担债务。对于此债务,其他合伙人( )。

  A.不承担责任

  B.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应当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应当以其出资比例承担按份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伙企业法》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制度。《合伙企业法》第57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正确答案是C.

  15.下列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B.上市公司

  C.国有独资公司

  D.国有企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人的范围。《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正确答案是A.

  16.甲运输公司在与客户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时提供了一份格式合同,该格式合同载明:“运输方式为仓对仓运输。”双方按此格式合同订约后,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公司认为仓对仓是指乙公司的仓库到所要运达的仓库,乙公司则认为仓对仓是指货物所在的仓库到所要到达的仓库。根据我国《合同法》,下列关于该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该条款含义模糊不清,合同未成立

  B.该条款含义模糊不清,合同无效

  C.合同生效,应以乙公司的理解为准

  D.合同生效,应以甲公司的理解为准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法》格式条款的效力。《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正确答案是C.

  18.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应于2006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货物,乙公司应予9月8日向甲公司交付货款。8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9月1日届至,甲公司( )。

  A.须按约定交付货物,但可以请求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B.须交付货物,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C.须按约定交付货物,如乙公司不付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D.有权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乙公司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制度。《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正确答案是D.

  19.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在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提存后因意外毁损、灭失的,应由( )。

  A.债权人承担全部损失

  B.债务人承担全部损失

  C.债权人和债务人分担损失

  D.提存机关承担全部损失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法》关于提存的后果问题。《合同法》第l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正确答案是A.

  20.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房屋出租1年后,甲欲卖该房屋给丙并通知乙,乙表示不买。甲便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丙对乙提出的下列请求合法的是( )。

  A.请求立即腾房

  B.提高房屋租金

  C.缩短房屋租期

  D.请求向自己交付租金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租赁合同。《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本题中,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因房屋所有权的变动而失效,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未妨碍乙的优先购买权,但因该房屋所有权变动,使得丙成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乙应向丙交纳租金。正确答案是D.

  21.甲、乙、丙三家公司协商一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为承租人,由其选定丙公司生产的机器设备一套,乙公司购买后交付甲公司使用。在租赁期间,由于甲公司员工丁操作不当,机器设备致第三人损害。下列关于该机器设备致人损害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乙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丙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公司应和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法》关于责任承担的问题。《合同法》第246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本题中应该承租人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正确答案是A.

  22.甲公司于6月10 日委托乙公司将其一批货物从西安运往广州,乙公司承诺6月15日运到并交付给甲公司。运输途中乙公司司机张某疲劳驾驶,致使车毁人亡。由于双方对于货物损毁的赔偿额没有约定,且无法通过协商或者交易习惯加以确定,因此发生纠纷。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批货物赔偿额应按( )计算。

  A.6月l0日该批货物在广州的市场价格

  B.6月10日该批货物在西安的市场价格

  C.6月15日该批货物在广州的市场价格

  D.6月15 日该批货物在西安的市场价格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法》中货运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312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正确答案是C.

  23.下列关于保证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保证具有从属性

  B.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

  C.保证具有无偿性

  D.保证具有双务性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保证的性质。保证作为债的担保方式之一,具有从属性、相对独立性、无偿性和单务性以及补充性的特点。正确答案是D.

  24.根据《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组织能够作为保证人的是( )。

  A.某有限责任公司

  B.某医院

  C.某幼儿园

  D.某大学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保证人的范围。《担保法》第9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因此选项B、C、D错误。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正确答案是A.

  25.张某向王某借款l万元,并由李某提供了保证。后张某经王某同意,将该债务中的6000元转让给宋某,但未征得李某的书面同意,只是事后通知了李某。下列关于保证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因债务转让未征得李某的书面同意,李某对l万元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B.因债务转让事后通知了李某,李某对1万元债务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C.李某对已经转让的6000元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对未转让的4000元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D.李某对已经转让的6000元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但对未转让的4000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保证责任。《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本题中,因债务转让6000元未征得李某的书面同意,李某对这一部分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对未转让的债务,还要承担保证责任。正确答案是C.

  26.下列与保证责任有关的诉讼时效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C.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保证责任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选项A、B、D的说法是正确的。正确答案是C.

  27.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专用权应当授予( )。

  A.最先使用人

  B.最先注册人

  C.商标设计人

  D.最先设计并使用的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标法》中商标专用权。《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正确答案是B.

  28.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专利局对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 )。

  A.向专利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B.请求专利局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C.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专利的申请

  D.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专利权的无效。《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正确答案是B.

  29.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法人作品的保护年限为50年,其起算日为( )。

  A.作品创作完成日

  B.作品实际使用日

  C.作品发表目

  D.作品登记日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著作权的保护期。《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l0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目;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l0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I2月31日,但作品内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10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正确答案是C.

  30.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

  A.5000

  B.10000

  C.15000

  D.20000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业银行法》注册资本额问题。《商业银行法》第13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正确答案是A.

  31.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 )年内予以处分。

  A.2

  B.3

  C.4

  D.5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商业银行法》第42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正确答案是A.

  32.某公司董事甲获悉本公司将收购某上市公司股份的消息后,便提前购入该上市公司股票4000股。收购开始后,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大幅度上涨,甲获利。甲的行为属于( )。

  A.短线交易

  B.内幕交易

  C.操纵市场

  D.欺诈客户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内幕交易。《证券法》第74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第75条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第76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是B.

  33.甲向乙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乙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如果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解除,则甲可以( )。

  A.请求乙返还汇票

  B.请求乙返还已支付的房款

  C.请求丙返还汇票

  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票据的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之间的关系。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相分离,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即与票据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存在与否、有效与否对票据关系都不产生影响。故甲无权请求乙返回汇票,只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请求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双方相互返回的法律效力。正确答案是B.

  34.人身保险合同成立后,可以解除合同的是( )。

  A.投保人

  B.保险人

  C.被保险人

  D.受益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根据《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第16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正确答案是A.

  35.经营者的下列行为不够成商业贿赂的是( )。

  A.为购买自己产品的客户提供促销费、宣传费

  B.给予中间人佣金,但已如实入账

  C.为用户的业务代表提供旅游、考查机会并支付费用

  D.给予用户代理人劳务费、咨询费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业贿赂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正确答案是B.

  36.下列物品不受《产品质量法》调整的是( )。

  A.柴油

  B.液化气

  C.未经加工的小麦

  D.人工合成动物饲料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产品质量法》调整的对象。《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正确答案是D.

  39.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适用的税率是( )。

  A.12%

  B.15%

  C.18%

  D.20%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企业所得税法》税率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3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正确答案是D.

  40.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其罚款额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

  A.50%以上2倍以下

  B.50%以上3倍以下

  C.50%以上5倍以下

  D.50%以上6倍以下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偷税的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确答案是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41.下列关于复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复代理适用于为委托代理

  B.委托代理的复代理需要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但紧急情况除外

  C.复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D.复代理人由代理人选定且是代理人的代理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法中的复代理制度。复代理又称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为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将代理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复代理适用于委托代理,接受转托的人称为复代理人。复代理的代理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入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B项表述不全面,委托代理的复代理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且被代理人同意的,也构成有权复代理。正确答案是AC.

  42.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

  A.权利人向义务人的代理人主张权利

  B.权利人提起诉讼后又撤诉

  C.义务人口头承诺履行义务

  D.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39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法律''''教育网整;理/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l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以上可知,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主要包括,(1)提起诉讼。但起诉后又撒诉的,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2)主张权利,包括向义务人的保证人、代理人、财产代管人等提出要求。(3)承诺履行,即义务人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所作出的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正确答案是AC.

  4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负责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机构,在履行职责时应做到( )。

  A.查验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其他必要材料

  B.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C.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D.必要时到实地查看不动产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机关职责。《物权法》第12条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第13条规定,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正确答案是ACD.

  4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下列物权的变动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有( )。

  A.机动车物权的设立

  B.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C.地役权的设立

  D.以汇票出质时质权的设立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物权的变动。根据《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上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224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正确答案是ABC.

  45.甲、乙、丙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屋,共有份额为5:3:2.三人约定房屋轮流居住。在乙居住期间,窗户玻璃掉下将行人丁砸伤。下列关于该案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按共有份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B.厂有权请求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丁有权请求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因共有的物产生的债务关系如何承担。根据《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正确答案是BCD.

  46.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的法定发行条件有( )。

  A.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C.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l年的利息

  D.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公司债券的法定发行条件。根据《证券法》第16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三)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正确答案是BCD.

  47.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公司章程所定董事人数为l5人,董事人数减少到11人时

  B.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事由。根据《公司法》第101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正确答案是CD.

  48.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医疗器械,总资产1000万元,总负债200万元。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投资100万元,与乙公司组成普通合伙企业

  B.向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50万元

  C.发行100万元公司债券

  D.减少注册资本50万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的合法性。根据《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选项A投资l00万元,同乙公司组成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不符合法律规定。选项B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第l6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该有限公司净资产800万元,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故选项C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减少注册资本属于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会职权,故D项符合法律规定。但应当说明的是,选项D并不严密,因为题干并没有说明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公司的资本和资产并不是一个概念,如果本题中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减少50万元,导致其注册资本金不符合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金时,则公司决议是不合法的。正确答案是AC.

  49.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董事长到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主持

  B.董事会会议通过了有关公司董事报酬的决议

  C.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免除张某经理职务的决议

  D.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任命王某为财务负责人的决议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第111条第2款规定: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故选项A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选项B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第47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选项C、D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答案是ACD.

  50.下列关于法人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组织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联合管理委员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B.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C.变更公司组织形式需要董事会一致通过

  D.董事长必须由中方派人担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人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l2条规定: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和减少,合作企业的解散,合作企业资产的抵押,合作企业的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等,必须经过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法人型合作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而非法人型合作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合管理委员会,所以A是错误的。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51.国有企业的下列行为中,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有( )。

  A.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B.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C.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

  D.资产涉讼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引起国有资产评估的法定事由。《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1)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3)合并、分立、破产、解散;(4)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5)产权转让;(6)资产转让、置换;(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8)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9)资产诉讼;(10)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11)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12)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第7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1)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2)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正确答案是ACD.

  52.某公司为纪念2008年北京奥运会,特生产纪念手机2008部,每部售价2万元。其广告宣称,限量发行,纪念手机上镶有进口天然钻石。后经查实,钻石为人造钻石,每粒售价仅为l00元,手机成本约2000元。购买者因此有权主张( )。

  A.该合同无效

  B.解除该合同

  C.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双倍赔偿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欺诈引起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本题中,某公司行为存在欺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但该公司与购买者之间的买卖合同并不因此而当然无效,购买者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变更合同或者撤销合同,从而使该合同无效;但并不因此而享有法定解除权;或者购买者可以保持买卖合同的效力,而主张该公司承担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或要求承担双倍赔偿。正确答案是ACD.

  53.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刘某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房地产公司于2006年1月31日前交房,并于6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刘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房地产公司与刘某签订合同后,又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并于2006年5月将该房钥匙交给王某。王某已进行装修并入住。下列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房地产公司的行为构成默示的预期违约

  B.房地产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合同无效

  C.刘某有权立即行使合同解除权

  D.刘某须于履行期届满后才可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预期违约及其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作为买卖合同,房地产公司的履行期限为2006年7月31日之前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而其行为已经表明,该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不履行义务,故构成默示预期违约,刘某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而不必等到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再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正确答案是AC.

  54.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丙。在丙居住期间,因房屋年久失修,房檐脱落,将路人丁砸伤。下列关于该房屋租赁和损害赔偿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甲有权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

  B.乙无权将房屋转租给丙

  C.丙应承担丁的损害赔偿责任

  D.丁应请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故乙无权将房屋转租给丙,而甲有权解除与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有维修房屋的义务,且甲作为房屋的所有人,要对房屋致第三人损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正确答案是ABD.

  55.A市的甲厂将货物托运给B市的乙厂,与丙运输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手续。在货物运至乙厂前,甲厂因业务需要变更该运输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此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厂有权变更货物到达地

  B.甲厂有权变更收货人

  C.丙公司有权依照原合同履行

  D.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厂支付相应的费用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正确答案是ABD.

  5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合同,将一批钢材储存在乙公司的仓库里,乙公司给甲公司出具了仓单,甲公司将该仓单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取得该仓单后即成为( )。

  A.存货人

  B.仓单持有人

  C.仓储合同受让人

  D.货物受领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仓储合同中仓单转让的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387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仓单的转让只是将提取仓储物的权利转让,即合同向第三人履行。仓单受让人因此成为仓单持有人,但并没有成为仓储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存货人的身份。正确答案是BD.

  57.乙向甲借入9万元,丙、丁、戊三人作为共同保证人为乙提供担保,但未约定各自承担的保证份额。借款期届满后,乙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全部债务。因此,丙( )。

  A有权请求乙偿还9万元

  B.有权请求丁、戊各偿还3万元

  C.有权请求丁、戊各偿还4.5万元

  D.无权向丁、戊主张权利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共同保证的法律效果。根据《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正确答案是AB.

  58.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有( )。

  A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人们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

  D.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一般保证中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根据《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正确答案是ACD.

  59.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有( )。

  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B.该商标是否在我国注册

  C.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D.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标法对驰名商标认定的因素。根据《商标法》第l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正确答案是ACD.

  60.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有( )。

  A.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的产品,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

  B.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做好使用相同办法的必要准备,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的

  C.专为科学研究使用有关专利的

  D.为生产经营目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专利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法定情形。根据《专利法》第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是ABC.

  61.下列关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B.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75%

  C.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

  D.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面;(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正确答案是ACD.

  62.属于信托绝对无效情形的有( )。

  A.信托资产不能确定

  B.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C.受益人不能确定

  D.专以讨债为目的设立的信托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信托绝对无效的法定事由。根据《信托法》第1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2条规定: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选项B属于信托相对无效情形。正确答案是ACD.

  63.下列关于票据伪造的表述错误的有( )。

  A.伪造人只负票据责任,不负其他责任

  B.被伪造人应当负票据责任

  C.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但应当负民事责任

  D.被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但应当负其他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票据伪造的法律后果。对于票据伪造,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但要负民事上的侵权责任和刑事上的伪造票证的责任;被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也不负其他责任,但是票据伪造并不影响真正签章人对票据责任的承担。正确答案是ABD.

  64.保险责任开始后,不得被解除的保险合同的有( )。

  A.信用保险合同

  B.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C.人身保险合同

  D.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不得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保险法》第35条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正确答案是BD.

  65.证券交易过程中,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有( )。

  A.挪用客户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B.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C.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D.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证券交易中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种类。根据《证券法》第79条规定: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是ABD.

  66.煤气公司要求用户购买其推荐的燃气灶,该行为属于( )。

  A.搭售行为

  B.强制交易行为

  C.垄断行为

  D.不正当竞争行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煤气公司为公用企业,要求用户购买其推荐的燃气灶,属于进行强制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正确答案是BD.

  67.《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有( )。

  A.依据该法进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

  B.不得从事该法所禁止的各项行为

  C.产品标识及产品的包装要符合该法的规定

  D.产品内在质量要符合该法的规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27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志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志。第28条规定: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义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第29条规定: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第30条规定: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第31条规定: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第32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胃充合格产品。正确答案是BCD.

  68.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往往是相对应的,即前者享有的权利是后者应承担的义务,属于这种情况的消费者权利有( )。

  A.公平交易权

  B.监督批评权

  C.依法结社权

  D.保障安全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的对应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结社作为消费者的权利,并不是经营者的义务。正确答案是ABD.

  69.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公开原则要求( )。

  A.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

  B.招投标文件要公开

  C.开标的程序要公开

  D.评价的标准和程序以及中标的结果要公开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招投标活动中的公开原则。根据《招投标法》第5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正确答案是ACD.

  70.属于营业税税目的有( )。

  A.销售代销货物

  B.销售不动产

  C.邮电通信业

  D.转让无形资产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营业税税目。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税目基本上按照行业设置,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正确答案是BCD.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其厂房做抵押向A银行贷款l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机器设备做抵押向B信用社贷款6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缺乏流动资金向李某借款2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将上述机器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并进行了交付,但并未告知其以该机器设备为标的设立抵押权的情况。上述三笔借款期满后,甲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均未能偿还。于是,A银行和B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李某因要求甲公司偿还到期借款遭拒绝,强行开走了甲公司的一辆别克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与此同时,甲公司因拖欠丙公司的贷款而被诉至法院。在甲公司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应丙公司的申请,法院对上述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

  71.关于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抵押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因登记而有效

  B.A银行的抵押权因登记而设立

  C.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的效力

  D.A银行抵押权因抵押物被查封而无法实现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抵押权的设立。对于抵押权的相关规定,《物权法》和《担保法》规定不一致的,以物权法适用优先。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故选项A表述不正确,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并非因登记才有效。由此,选项C正确。根据《物权法》第l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l8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B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l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法律教\育网/整理]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A银行享有的抵押权具有优先于丙公司债权的效力,故即使该财产被银行查封,A银行的抵押权仍能够实现,故选项D不正确。正确答案是BC.

  72.关于甲公司与B信用社之间的抵押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甲公司与B信用社之间的抵押合同因未办弹抵押登记而无效

  B.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甲公司与B信用社之间的抵押合同的效力

  C.由于未办理抵押登记,故B信用社的抵押权没有设立

  D.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B信用社抵押权的设立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抵押权的设立。对于抵押权的相关规定,《物权法》和《担保法》规定不一致的,以《物权法》适用优先。根据《物权法》第l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l80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甲公司与B信用社之间就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权,则该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就设立,末经登记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正确答案是BD.

  73.下列关于B信用社和乙公司对机器设备享有的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

  A.B信用社不能对该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

  B.B信用社有权对该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

  C.乙公司不能取得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

  D.乙公司享有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抵押权的效力。根据《物权法》第l80条、第188条规定,B信用社享有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乙公司在购买该机器设备时,并不知道该设备上设有抵押权,故属于善意第三人,由此B信用社不能行使对该设备的抵押权,乙公司可以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正确答案是AD.

  74.关于李某强行开走甲公司别克轿车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行为属于合法有效行为,应得到法律支持

  B.该行为属于行使留置权的行为,应得到法律支持

  C.该行为属于行使质押权的行为,应得到法律支持

  D.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债权行使的法律效力。本案中李某对甲公司享有债权,并没有设立任何担保物权,故李某行使债权的行为,只能通过和甲公司进行协商,或进行诉讼,而没有任何权利来对甲公司财产进行扣留。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够获得法律支持。正确答案是D.

(二)

  A、B、C三家企业于2006年6月6目共同投资成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非投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A认缴出资600万元、B认缴出资300万元、C认缴出资l00万元,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公司章程规定了A、B和C首次出资额和缴足出资的时间。公司成立后不久,甲公司即为A的1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提交甲公司股东会表决时,A、C赞成,B表示反对,但最终股东会仍然通过了该议案。为此,B欲将其在公司的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D企业,A和C均不同意B的股权转让,因而产生纠纷。

  75.A、B、C在公司成立时首次出资总额不得低于( )万元。

  A.50

  B.100

  C.200

  D.400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公司注册中首次出资最低限额。根据《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正确答案是C.

  76.A、B、C缴足全部出资的最后期限应为( )。

  A.2007年6月6日

  B.2008年6月6日

  C.2009年6月6 日

  D.2010年6月6日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公司出资的最后期限。根据《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该公司为非投资公司,于2006年6月6日成立。故应当在2008年6月6日之前缴足资本。正确答案是B.

  77.关于甲公司为A的1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A是大股东,该担保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即可

  B.A无权参与表决

  C.该担保事项必须由甲公司全体股东赞成才能通过

  D.B可以主张股东会关于同意该项担保的表决无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法定程序及效力。根据《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中,该项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选项A表述错误。A作为公司的股东,不能够参与该事项的表决,故选项B表述正确。该项担保事项不必由甲公司全体股东赞成,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即通过,故C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故选项D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答案是BD.

  78.对A和C与B的出资份额转让纠纷的解决方案可以是( )。

  A.由A购买B的出资份额

  B.由C购买B的出资份额

  C.即使A和C不愿购买,B也无权将小资份额转让给D企业

  D.如果A和C不愿购买,则B有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D企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根据《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正确答案是ABD.

(三)

  2006年8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6台型号为3TF6844——OCM7德国产接触器,单价17300元,总金额为l03800元,预付货款2万元,其余款项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付清:合同生效后30日内交货,甲公司负责运输,乙公司决定运输方式(如乙公司不指定,则默以为中铁快运)。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于同年8月25 日支付货款2万元。甲公司分别于同年9月2日、3日、6日通过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先后向乙公司发运3台、2台、l台接触器,乙公司则于同年9月9日付货款5万元。同年9月15日。乙公司致电甲公司,称只接到5台接触器,且其中有2台接触器损坏,影响使用,请甲公司予以解决。9月16日,甲公司回函给乙公司。同意先调换2台机器给乙公司以满足生产需要,并要求乙公司如期付款。此后,甲公司未予调换接触器,乙公司也未再付货款。10月10日,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请求付款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未予答复。丙公司请求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遭到拒绝,为此诉至法院。经查,甲公司于9月6日发运的1台接触器因不可抗力而在运输途中灭失。

  79.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乙公司有权中止支付剩余货款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享有先履行抗辩权,乙公司并不享有法定解除权。正确答案是BD.

  80.关于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货款转让协议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无效

  B.效力未定

  C.有效

  D.可撤销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的转让。根据《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故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转让协议并没有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属于有效合同。正确答案是C.

  81.针对丙公司的请求,乙公司有权主张(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合同无效的抗辩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正确答案是A.

  82.1台接触器灭失的风险应由( )。

  A.乙公司承担

  B.甲公司承担

  C.铁路运输公司承担

  D.丙公司承担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承担规则。根据《合同法》第l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正确答案是A.

(四)

  甲公司与2000年注册了“薄荷”商标,该商标被核准使用于电冰箱上。为获取收益,甲公司许可乙公司在其生产的电冰箱上使用“薄荷”商标。为了有效保护该商标,甲公司又申请注册了“白薄荷”、“青薄荷”、“黄薄荷”三件商标。后来,甲公司的电冰箱产品出现了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现象。丙公司于2004年注册了“小薄荷”商标,也使用于电冰箱上。2006年,甲公司发现丙公司注册并使用“小薄荷”商标的行为。

  83.“白薄荷”、“青薄荷”、“黄薄荷”这三件商标是( )。

  A.联合商标

  B.服务商标

  C.集体商标

  D.证明商标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对商标分类的理解。根据《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正确答案是A.

  84.根据我国商标法对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规定,乙公司生产的电冰箱包装上应当标明( )。

  A.冰箱产地

  B.甲公司的名称

  C.乙公司的名称

  D.甲公司的营业地和冰箱产地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标法对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法律规定。根据《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正确答案是AC.

  85.对于甲公司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商标局( )。

  A.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

  B.不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

  C.可以责令其停止经营

  D.可以对其予以警告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对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根据《商标法》第45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正确答案是A.

  86.对于丙公司注册使用“小薄荷”商标的行为,甲公司不可以提出( )。

  A.注册商标争议

  B.商标侵权诉讼

  C.注册商标异议

  D.冒充注册商标诉讼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对注册商标相似的法律救济手段。根据《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异议程序是在商标注册完成之前提出。[法律,教育网/整理\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商标争议。如果丙公司使用的“小薄荷”商标存在不规范行为,可能会造成对甲公司商标权的侵犯,故甲公司可以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但丙公司使用“小薄荷”商标行为本身并不构成冒充注册商标。正确答案是CD.

(五)

  A公司是在甲市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内资企业,同时,A公司又在乙市设立了分公司B.当年,A公司的销售收入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收入150万元。当期发生的主要支出有开发新技术的研发费用100万元,赞助某体育赛事支出200万元,发放职工工资400万元(其中安置2名残废人员就业所支付工资20万元),通过救灾委员会向灾区捐赠20万元。(请结合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回答问题)

  87.A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 )的税率征收。

  A.33%

  B.25%

  C.20%

  D.15%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第28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正确答案是D.

  88.A公司该年度的捐赠扣除限额标准为( )。

  A.年度销售收人总额的12%

  B.年度销售收入总额的10%

  C.年度利润总额的12%

  D.年度利润总额的10%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捐赠扣除限额标准。《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正确答案是C.

  89.A公司的下列收支中,属于可实行加计扣除支出或减计收入项目有( )。

  A.开发新技术的研发费用100万元

  B.赞助某体育赛事支出200万元

  C.安置2名残废人员就业所支付工资20万元

  D.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收入150万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加计扣除和减计收人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第33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正确答案是ACD.

  90.分公司B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缴方法( )。

  A.由分公司B向其所在的乙市税务机关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

  B.分公司B应当与A公司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C.由A公司选择单独缴纳或者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D.由税务机关审核决定是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法。《企业所得税法》第50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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