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试卷――综合法律知识

发布时间:2011-07-10 共1页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l题)

  1.法律的指引可以分为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这一分类依据的划分标准是(    )。

  A.法律规范中行为模式的不同

  B.国家权力行为权限幅度的差异

  C.法的构成要素的差别

  D.法律评价作用的不同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的指引作用。

  指引作用是指法(主要是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其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法律的指引是一种规范指引,它不同于个别指引。法律的指引的种类按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以下几种:l.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这是根据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所进行的分类;2.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这是根据国家权力行为的权限幅度所进行的分类;3.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这是根据法律的构成要素所作的分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题)

  2.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是法律的(    )。

  A.调整方式

  B.调整对象

  C.制定先后

  D.效力高低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法律部门,也叫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立一国法律体系的关键问题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根据,即标准和原则是什么。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方法。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题)

  3.下列选项中,属于非正式法律解释的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票据法》的解释

  B.最高人民法院对贪污贿赂行为的解释

  C.省政府对《促进地方就业规定》这一政府规章的解释

  D.出庭辩护律师对正当防卫限度的解释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解释的种类。

  所谓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本题中只有律师个人对正当防卫限度的解释属于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非正式法律解释。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1题)

  1.下列关于法律基本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具有严格的结构和层次

  B.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C.国家认可的法律主要是判例法、习惯法和其他成文法

  D.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对社会全体成员普遍的有效性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的基本特征,其特征主要有:(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有效性;(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国家认可的法律主要有判例法、习惯法和其他成文法;(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从结构上看,法这种社会规范又是一个,由各具体的法律规范(规则)所构成的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严格的结构和层次。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2题)

  2.法律案的(    )属于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

  A.提出

  B.审议和讨论

  C.表决

  D.完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制定的阶段,法律制定活动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相互独立而又有联系的阶段,即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和法律制定的完善阶段:(1)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又可以称为法律制定的起草阶段。这一阶段从提出的立法建议被列入起草工作开始,直到把草案提交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进行审议、讨论为止。(2)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又可以称为法律制定的通过阶段。这一阶段,各种立法活动主要是围绕着有关的四个程序进行的,即: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和讨论;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较之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在形式上更具法律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通常所说的“立法程序”,主要就是指这个阶段的过程和步骤。(3)法律制定的完善阶段,又可以称为法律制定的后续阶段。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3题)

  3.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遵循“以法律为准绳”原则要求做到(    )。

  A.正确

  B.合法

  C.及时

  D.独立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要求,“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在适用法律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我国长期的法律实践中,还概括出对法律适用的要求,即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和公正。(1)所谓正确,体现的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适用法律时,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凿;要分清是非,定性要准确,处理要适当;要维护社会的公正,要维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所谓合法,是指在适用法律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3)所谓及时,是指适用法律时,必须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办案、结案或处理问题,不能无故拖延。(4)所谓合理和公正,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其他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适用法律时,要符合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正观。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和公正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缺一不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4题)

  4.婚姻登记属于法律事实中的(    )。

  A.法律事件

  B.法律行为

  C.确认式法律事实

  D.排除式法律事实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事实,凡是在社会生活中能实际发生的,并且为法律所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即为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可将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根据事实的存在方式法律事实可以分为确认式法律事实和排除式法律事实。婚姻登记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是法律行为。另外,婚姻登记是指有权机关对婚姻关系的一种确认,所以又是确认式法律事实。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8题)

  5.依据法律行为是否为法律肯定看,可将法律行为非为( )。

  A.合法行为

  B.非法行为

  C.积极行为

  D.消极行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行为的分类。根据法理学相关理论,依据法律行为是否为法律肯定,可分为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根据行为的主管状态,可以分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参照上述理论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第二章 宪法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5题)

  1.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下列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实行集体负责制

  B.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C.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任期相同

  D.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中央军事委员会任期、负责制,中央军委的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为5年。但宪法没有对军委主席连续任职问题作出规定。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军委主席有权对中央军委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最后决策。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委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向它负责。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编者注:选项B的表述不准确,应该是中央军委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向它负责。考虑到是多选,故只能选BC)

  第三章 行政法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  (2009年多项选择第49题)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其特征有(    )。

  A.对等性

  B.无偿性

  C.强制性

  D.单方性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行为的特征,根据行政行为的相关理论,通说认为其具有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强制性。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D.

  「真题试题」  (2009年多项选择第50题)

  2.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的重要控制手段,但(    )事项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B.关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

  C.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D.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能够解决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D.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1~74题)

  2009年3月某天半夜,家住县城中心区的居民甲,发现一伙窃贼正在撬砸住所对面的商店卷闸门。甲当即拨打110报警,值班民警接警后说: “下这么大的雨,哪有小偷?”说完即挂断电话。甲再次拨通110电话报警,又遭到拒绝。次日,被盗商店店主乙发现被盗走物品价值共5万余元。县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曾对社会公开承诺,在城区内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乙认为,如果出警及时,盗贼不会得逞。遂多次向县公安局索赔,未果,于是将县公安局告上法庭。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l题)

  1.对于乙起诉县公安局的行为,县人民法院应当(    )。

  A.不予受理,因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不予受理,因为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

  C.受理此案,因为县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

  D.不予受理,因为乙只能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参照上述规定,本题中公安局的做法属于此一规定情形,正确答案是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l题)

  1.属于行政诉讼移送管辖条件的有(    )。

  A.移送案件的法院已经决定受理

  B.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必须做出移送案件的裁定

  D.法院在裁定移送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移送管辖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参照上述规定,可以知道移送管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移送的人民法院对移送的行政案件已经受理。即诉讼程序已经启动,但案件尚未审结,仍在第一审程序中。若案件已经审结,则不会发生移送。(2)移送人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行政案件确无管辖权。这是移送管辖最基本的条件。如果受案人民法院具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则不得擅自移送。(3)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对该行政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移送管辖一般发生在同级异地人民法院之间,但也可能发生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本题中B说法说反了;D法院移送案件是自主决定的,不需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但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2题)

  2.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的情况包括(    )。

  A.证人申请法院调取的

  B.第三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申请法院调取的

  C.涉及国家利益的事实认定的

  D.涉及依职权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等程序性事项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情况,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二)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在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①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②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参照上述规定,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主体仅限原告和第三人,而不包括证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3题)

  3.下列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是(    )。

  A.权益受到被处罚人侵犯的受害人

  B.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C.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国家机关

  D.行政裁决的一方当事人

  「真题试题」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第三人理论,根据行政诉讼第三人相关理论。参照有关内容,(一)权利关系第三人是指由于其权利受到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利益处分的消极影响,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提出自己独立诉讼主张的个人、组织。依照行政法学原理,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利益处分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指行政主体通过具体行政行为使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被剥夺已有的某种权利;二是行政主体通过具体行政行为使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承担一定的义务。A项即属于权利关系第三人。(二)义务关系第三人。义务关系第三人是指由于其权利受到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积极影响,或者参与了不利益具体行政行为,而未被列为被告或不具备被告资格,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提出自己独立诉讼主张的个人、组织。BD即属于此类。而国家机关的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又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可见选项中ABD均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而C中国家机关的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故不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9~82题)

  甲承包养鱼池养鱼。酒业公司的排水渠泄漏,废水流入养鱼池,导致鱼苗死亡。甲向县环保局申请行政处理。县环保局责令酒业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同时,经县环保局调解,甲与酒业公司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酒业公司未履行赔偿协议,甲要求县环保局强制执行该协议,县环保局拒绝。甲以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经审查,县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真题试题」  (2009年案例分析第79题)

  1.县人民法院的裁定(    )。

  A.有法律依据,因为县环保局进行的调解是具有第三人居中性质的行政调解

  B.有法律依据,因为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C.无法律依据,因为县环保局的调解是具体行政行为

  D.无法律依据,因为县环保局应当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在国家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由行政机关主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对争议双方的说服与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有关争议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行政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对该协议不执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该争议的双方当事人甲和酒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应提起民事诉讼,以环保局为被告是被告不适格,提起行政诉讼属于选择程序错误,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0题)

  2.如果甲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与酒业公司的纠纷,依照(    )比较适当。

  A.民事诉讼程序提起诉讼

  B.行政诉讼程序提起上诉

  C.刑事诉讼程序提起自诉

  D.国家赔偿程序请求赔偿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诉讼程序的选择,民事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争议。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酒业公司的废水导致甲鱼池中的鱼死亡所引发的赔偿及其他问题,该纠纷主要围绕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不涉及犯罪,行政违法,应以酒业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1题)

  3.如果酒业公司申请听政,县环保局决定举行听证,则应当(    )。

  A.要求酒业公司承担听证费用

  B.公开举行听证

  C.指定该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D.制作听证笔录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听证程序,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本题中,县环保局在听证时,酒业公司不承担听证费用,应公开举行听证,不得指定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应制作听证笔录。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2题)

  4.如果酒业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应当(    )。

  A.由县人民法院管辖

  B.将甲和县环保局列为共同被告

  C.将县环保局列为被告

  D.将甲列为第三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案中,县环保局作出了对酒业公司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应以其为被告,由环保局所在县人民法院管辖,将同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甲列为第三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第五章 刑法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4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    )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A.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B.盗窃

  C.贩卖毒品

  D.强奸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八种罪名,根据《刑法》第17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参照上述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不同于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也没有盗窃罪。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5题)

  2.国有公司、企业的(    )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牟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的,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A.董事

  B.监事

  C.经理

  D.业务员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根据《刑法》第165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参照上述规定,可知本题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6题)

  3.犯罪分子(    )又犯罪的,不可能成为累犯。

  A.假释考验期满

  B.假释考验期间

  C.缓刑考验期满

  D.赦免以后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累犯时间条件,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参照上述规定,可知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这里最主要的问题是起算的时间点,这里的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对于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构成;刑罚执行完毕,既包括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完毕,也包括假释考验期满;被判处缓刑的犯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意味着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本题正确答案是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7题)

  4.甲误以为遭到乙的不法侵害而对乙进行防卫,致乙死亡。事后查明乙的行为不具有非法侵害的性质。甲的行为可能属于(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过失犯罪

  D.意外事件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参照上述规定以及相关理论,可知该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当然也就不能构成防卫过当。本题正确答案是CD.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5~78题)

  甲系某市民政部门负责人。当地因遭受雪灾得到上级划拨的200万元救灾款,甲擅自决定用其中30万元为本单位购买了一辆公务车。丙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找到甲的配偶乙。在乙的帮助下,丙和甲、乙共同策划,从救灾款中借得50万元给丙。乙私自收受了丙给的5万元好处费。甲的行为使当地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

  「真题试题」  (2009年案例分析第75题)

  1.甲用救灾款购买公务车的行为属于(    )。

  A.挪用公款罪

  B.挪用特定款物罪

  C.滥用职权罪

  D.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滥用职权罪的辨别,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题中,甲挪用的救灾款,故,甲属于挪用特定款物罪,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6题)

  2.乙的行为构成(    )罪。

  A.受贿

  B.密切关系人受贿

  C.挪用公款

  D.挪用特定款物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受贿罪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第388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题中,国家工作人员甲之妻是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其夫甲职务上的行为,为丙做生意筹措资金,因未为请托人丙牟取不正当利益,虽收受请托人丙财物,数额较大,但不构成受贿罪。故A不选。另丙和甲、乙共同策划,从救灾款中借得50万元给丙。根据《刑法》共同犯罪的有关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其特点,一是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二是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三是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本题中乙与甲、丙共同挪用救灾款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共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7题)

  3.丙的行为属于(    )。

  A.挪用公款罪

  B.挪用特定款物罪

  C.行贿罪

  D.一般违法行为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贿罪的有关规定。根据《刑法》第389条,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本题中,丙给非国家工作人员乙钱财仅为自己筹措资金用,不是牟取不正当利益,因此,不构成行贿罪,C不选。根据《刑法》共同犯罪的有关规定,丙与甲、乙三人共同策划挪用救灾款应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共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8题)

  4.如果现丙当着甲的面交给乙5万元好处费,然后三人共同策划挪用救灾款,则三人的行为性质是(    )。

  A.甲、乙构成受贿罪共同犯罪

  B.三人构成挪用公款罪共同犯罪

  C.三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D.丙构成行贿罪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贿罪、受贿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及共同犯罪的有关规定。根据《刑法》第389条,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本题中,丙当着国家工作人员甲的面给其妻乙钱财并为自己从救灾款中牟取50万元资金属于牟取不正当利益,因此,构成行贿罪,故D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第388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本题中,丙将钱财给国家工作人员从而获得好处,甲因收受丙的5万元而利用职权挪用救灾款给丙,构成受贿罪。根据《刑法修正案》第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题中,乙是国家工作人员甲的妻子,属于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密切关系的人,通过甲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从救灾款中牟取金钱利益属于牟取不正当利益,因此构成受贿罪。因丙是当着甲的面给乙钱财,因此甲、乙有共同受贿的行为及意图,根据共同犯罪的有关规定,甲、乙二人构成受贿罪的共犯,故A选项正确。又根据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本题中,甲利用民政部门负责人的职权挪用救灾款给丙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又根据刑法共同犯罪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人共同策划挪用救灾款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第六章  刑事诉讼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  (2009年单项选择第23题)

  1.公安机关对于有串供可能性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    )。

  A.拘留

  B.逮捕

  C.监视居住

  D.拘传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4题)

  2.聋哑被告人甲在法院开庭审理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妹妹乙担任辩护人和翻译。对于甲的要求,人民法院应当(    )。

  A.准予乙担任辩护人

  B.不准乙担任辩护人

  C.准予乙担任翻译

  D.准予乙担任辩护人和翻译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辩护人、翻译人的范围与选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本题中,其妹妹作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担任辩护人,但是翻译人员是由法院聘请对案件的诉讼活动提供帮助的,不能由被告人指定;况且,在案件审理中,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公正、公开,翻译人员与辩护人也应当相互独立,不能是同一人。法院对该被告人要求其妹妹担任辩护人应当准予,而担任翻译人员的要求不应准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5题)

  3.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抗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民事部分正确,但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    )。

  A.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

  B.裁定将全案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C.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且一并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D.裁定将刑事部分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二审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部分错误的处理,在此种情况下,应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因为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如发现错误,只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再审,附带民事部分发回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6题)

  4.对于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    )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A.7

  B.10

  C.15

  D.30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对不起诉决定的救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  (2009年多项选择第58题)

  1.公安机关在侦查甲涉嫌盗窃罪一案时,搜查了甲的住处,并对获取的有关物品进行了扣押。关于本案的扣押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进行扣押时,应当出示扣押证

  B.应当有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在场

  C.应当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清单

  D.如查明扣押的物品与本案无关,应当在5日以内解除扣押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强制措施中的搜查扣押。扣押的法定程序:(1)扣押物证、书证通常是在勘验、搜查时进行的。(2)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3)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毁损。(4)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解除扣押,退换原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换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参照上述规定可知D说5日内解除扣押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真题试题」  (2009年多项选择第59题)

  2.甲故意打伤乙,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甲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甲被送往监狱服刑。下列人员中有权对本案提出申诉的是(    )。

  A.被害人乙

  B.甲的父亲

  C.甲的哥哥

  D.甲的辩护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提出申诉的主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参照上述规定可知,A是当事人,B、C属于近亲属范围。本题正确答案是ABE.

  「真题试题」  (2009年多项选择第60题)

  3.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前先期进行的工作有(    )。

  A.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B.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告知被告人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C.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

  D.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告知被告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庭前准备工作,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四)传唤f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五)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参照上述规定可知B、D内容均不属于庭审准备内容。本题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1题)

  4.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是(    )。

  A.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B.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C.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D.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故B、C应选。A、D内容均属于监视居住内容。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

  第七章  自然资源法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7题)

  1.自然资源许可证可以分为资源开发许可证、资源利用许可证和资源交易进出口许可证三类。这一分类的标准是(    )。

  A.自然资源的特点

  B.实施管理的目的

  C.实施管理的范围

  D.自然资源的开发进程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自然资源许可证的分类标准,自然资源许可证,从对其实施管理的范围来看,可分为三大类。一是资源开发许可证,如林木采伐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捕捞许可证、野生植物采集证等;二是资源利用许可证,如土地使用证、草原使用证、养殖使用证;三是资源交易进出口许可证,如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8题)

  2.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

  A.缴纳耕地开垦费

  B.收回土地使用权

  C.缴纳土地闲置费

  D.征收土地使用费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闲置土地处理办法,《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l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l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9题)

  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我国设立的国家级奖项是(    )。

  A.国家科学技术奖

  B.国家发明创造奖

  C.国家科学技术合作奖

  D.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设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二条规定:  “国务院设立下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二)国家自然科学奖;(三)国家技术发明奖;(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0 题)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    )以上。

  A.60%

  B.70%

  C.80%

  D.90%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2题)

  1.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

  A.同时设计

  B.同时检测

  C.同时施工

  D.同时投产使用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的实施要求,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参照上述规定可知B内容不属于此要求内容。本题正确答案是AC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3题)

  2.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的法律原则有(    )。

  A.促进科技进步原则

  B.科学研究自由原则

  C.科技、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原则

  D.科学技术共享原则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原则,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一条“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第三条“国家保障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自由”;第十条“保障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展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之间的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人员、科学技术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组织依法开展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参照上述规定可知D内容混淆了交流和共享的含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第八章 社会保障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1题)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各地应当确保优抚对象按照(    )原则相应参加医疗保险或者合作医疗。

  A.属地

  C.时间

  B.属人

  D.条件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各地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保优抚对象按照属地原则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  (2009年单项选择第32题)

  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个月。

  A.12

  B.18

  C.24

  D.36「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l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3题)

  3.我国的生育保险基金来源于(    )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A.城镇企业

  B.基层政府

  C.职工个人

  D.职工家属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生育保险基金是整个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依据国家法律专门为生育职工支付有关待遇而筹集的款项,其主要作用是为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支付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主要由参加统筹的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4题)

  4.我国政府的“大扶贫”由(    )负责。

  A.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B.国家西部办

  C.民政部

  D.财政部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大扶贫”的负责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于l986年5月16日,当时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12月28日改用现名。目前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总理回良玉同志兼任组长,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我国政府“大扶贫”的负责机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4题)

  1.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    )。

  A.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B.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C.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D.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l年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主体条件,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障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第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履行义务满l年的;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誊求的。”参照上述规定可知A内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5题)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构成部分的是(    )。

  A.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B.职工个人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C.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准备金

  D.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参照上述规定可知B、C内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是A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6题)

  3.对于企业职工,不得视同工伤的情形爹有(    )。

  A.因犯罪伤亡的

  B.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死亡的

  C.醉酒导致伤亡的

  D.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不得视同工伤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参照上述规定可知D内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7题)

  4.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范围的有(    )。

  A.服役期满的农村退役士兵

  B.荣获一等功的农村退役士兵

  C.荣获二等功的农村退役士兵

  D.荣获三等功的农村退役士兵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一)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安排工作。(二)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三)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四)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五)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待”。参照上述规定可知本题正确答案是BC.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3~86题)

  公司员工甲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了伤残等级。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事故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公司考虑到甲是为工作而负伤,报销了其全部医疗费。甲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得到了治疗和疗养,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3题)

  1.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

  B.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

  C.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D.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五个等级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誊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箩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掌ABC.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4题)

  2.公司的处理行为(    )。

  A.完全正确,因为甲公司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

  B.不完全正确,因为工伤事故处理实行无过错责任

  C.完全正确,因为甲公司支付了医疗费

  D.不完全正确,因为劳动合同中与劳动法规定相抵触的条款无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事故的无过错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工伤后,或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法律规定的待遇或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除非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无论劳动者对工伤的造成有无过错,用人单位均需承担其法定责任,劳动合同的约定违反劳动法规的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5题)

  3.甲治疗伤残所需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但应当符合工伤(    )。

  A.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B.保险药品目录

  C.保险营养品目录

  D.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6题)

  4.甲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期间,所在单位应当(    )。

  A.保持甲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B.向甲按月支付工资

  C.最长给予甲停工留薪24个月

  D.最长给予甲停工留薪18个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l2个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第九章 国际经济法和涉外经济贸易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5题)

  1.GATT/WTO规则体系确立了诸多原则,其中最为传统的是(    )原则。

  A.非歧视

  B.公平贸易

  C.贸易自由化

  D.关税减让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GATT/WTO规则体系的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组成。“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而“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6题)

  2.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下列关于CFR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完成交货

  B.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C.卖方自费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手续

  D.卖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至目的港之间的货物保险费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CFR术语的含义,CFR(COST AND FREIGHT)指“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规定CFR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7题)

  3.根据我国有关反倾销法律的规定,不属于反倾销措施的是(    )。

  A.临时反倾销措施

  B.价格承诺

  C.反倾销税

  D.进口配额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措施、价格承诺和征收反倾销税。临时措施的种类包括:(1)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采用担保方式,支付现金或保证金。临时反倾销税和保证金的数额不得高于初步裁定确定的倾销幅度。价格承诺是指进口国调查当局与出口商或出口国政府就提高倾销产品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向进口国出口以便消除损害影响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反倾销税是最主要的一种反倾销措施,它是在反倾销调查当局在最终裁定中作出肯定性的倾销和损害存在的结论时所征收的税项。进口限额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间内,对于某些商品一定时期内的进口数量或金额,事先加以规定的限额。但它不是一种反倾销措施。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8题)

  4.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有关合同争议适用中国法律。  若两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应适用(    )。

  A.中国法律

  B.法国法律

  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D.中国或法国法律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一般情况下,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除非有特殊规定,涉外(国际)合同适用什么法律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选择,充分贯彻意思自治的精神。本题中,两公司已就合同争议约定适用中国法律,那么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当然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9题)

  1.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关于要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B.要约是交叉要约

  C.要约又称发价

  D.要约又称还盘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要约有效的条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四条“(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2)非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建议,仅应视为邀请做出发价,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参照上述规定可知本题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70题)

  2.依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FAS适用于任何方式

  B.FOB适用于水上运输

  C.CIF适用于水上运输

  D.DES适用于任何方式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贸易术语的含义,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各术语,参照上述规定可知A项的FAS适用于水上运输,D项的DES也用于水上运输。适用蛰于任何方式的术语是:EXW、FCA、CPT、CIP、DDU、DDP.本题正确答案是BC.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7~90题)

  A国甲公司向B国乙公司购买机床800台,合同约定,价格为每台600美元CIF丙市,2004年6月30日丁港装货。货物于2004年6月30日装船,装船时外包装有严重破损,乙公司向船舶公司出具货物品质的保函。船舶公司应乙公司的请求,出具清洁提单,乙公司据此到银行取得了货款。货物到达丙市后,甲公司发现,机床外包装有严重破损。船舶公司出示了乙公司提供的保函,认为该损失应向乙公司索赔。

  「真题试题」  (2009年案例分析第87题)

  1.下列关于船舶公司的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应当承担责任,因其没有如实签发提单

  B.应当承担责任,因乙公司的保函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C.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乙公司的保函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D.不应当承担责任,因购买机床合同由乙公司签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清洁提单、保函。清洁提单指提单上未附加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的批注的提单。承运人如签发了清洁提单,就表明所接受的货物表面或包装完好,承运人不得事后以货物包装不良等为由推卸其运送责任。《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又称《汉堡规则》)对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出具的保函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汉堡规则》第l7条的规定,保函对于包括受让提单的收货人在内的第三方一概无效。如果承运人接受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并非出于欺诈第三方的意图,则对托运人而言该保函有效,承运人可以从托运人处获得赔偿。但若承运人接受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是意在对第三方进行欺诈,则该保函无效,承运人无权从托运人处取得赔偿。本案中,船舶公司并无欺诈的故意,保函对其有效,但是乙公司的保函不得对抗第三人即收货方甲公司,船舶公司对其签发清洁提单而  给收货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8题)

  2.下列关于乙公司的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应向船舶公司承担责任,因其出具了保函

  B.应向甲公司承担责任,因其货物外包装有严重破损

  C.不应向船舶公司承担责任,因其持有清洁提单

  D.不应向甲公司承担责任,因其货物已经交付船舶公司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清洁提单、保函,根据上题所述之法理,保函在托运人乙公司和承运人船舶公司之间有效,乙公司依照此保函对船舶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收货方甲公司根据货物实际状况与清洁提单不符合向托运人船舶公司要求赔偿后,不应再向乙公司索赔。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9)

  3.对于甲公司的索赔,保险公司(    )。

  A.应当赔偿,因装船时外包装有严重破损

  B.应当赔偿,因属于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C.不应当赔偿,因属于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D.不应当赔偿,因属于货物本身缺陷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保险责任的承担,在CIF条件下,保险公司对货物在途过程中货物因自然等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对因货物固有瑕疵导致的损害,以及因事先包装不足导致的损害不承担责任,本题中对于装船时外包装严重破损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90擎题)

  4.依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交货地点为丁港

  B.交货地点为丙市

  C.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风险转移

  D.货交船边后风险转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CIF的概念,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装运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风险转移给买方。本题中,合同约定CIF丙市,在丁港装货,可知丙市为指定目的港,交货地点就应当是丁港,货物风险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时转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第十章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9题)

  1.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由(    )领导。

  A.秘书长

  B.总干事

  C.总理事

  D.部长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的领导机制,由部长级会议任命的总干事领导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秘书处工作人员由总干事指派,并按部长级会议通过的规则决定他们的职责和服务条件。部长级会议是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主管外经贸的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其全权代表组成。因此,本题的正确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40题)

  2.专家小组形成的最终报告在DSB会议上审议通过,其通过方式应当采取(    )。

  A协商一致共识

  B.投票表决共识

  C.反向一致

  D.同向一致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WTO的争端解决程序,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在程序上引人了“反向磋商一致的原则”,即对争端解决的专家组报告,如果不是所有的参加方都反对,即视为通过。通过这一原则的引入排除了败诉方阻挠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通过报告的可能。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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