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试卷――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发布时间:2011-07-10 共1页

  第一章 民法通则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1题)

  1.李某因承包地需要耕作,与专门从事耕作业务的养牛户张某签订承揽合同,约定张某使用自有的耕牛为李某的承包地耕作,李某支付报酬。某日,张某在耕作时,王某赶一头母牛从路边走过,张某的公牛欲追母牛,张某见状拉紧牛绳制止时,该牛转身向张某冲来,张某急忙闪开,公牛将路人赵某撞倒在地,赵某受伤花去医药费800元。对本案责任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赵某应自担全部损失

  C.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D.李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第l27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张某是耕牛的饲养人和管理人,第三人王某在本案中并无过错,路人赵某受伤应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2题)

  2.周某偷了吴某一辆价值2万元的摩托车。半年后,周某在使用过程中被吴某发现,吴某欲报警,周某与吴某达成一致:一是吴某不得报警;二是周某愿意赔偿吴某摩托车的折旧费共计2000元。吴某取得钱款后,到公安机关报警,周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周某找到吴某,要求返还2000元,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吴某取得2000元构成不当得利

  B.吴某的报警行为构成违约

  C.周某无权要求吴某返还2000元

  D.受让财产是以合理价格有偿取得的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由法条可以看出,不当得利是指受益人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不当得利成立后即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受益人应向受损人偿还其无合法根据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必须一方获得财产利益;(二)必须他方受损失;(三)必须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四)必须受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本题中,周某赔偿给吴的摩托车折旧费2000元是合法给付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因此,A,B错。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

  第二章  物权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每1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l题)

  1.甲与乙约定:若乙考上音乐学院,甲将其小提琴以1万元价格卖给乙。后甲因善意第三人丙出价甚高,便将该小提琴出售与丙,且钱货两清。乙考上音乐学院后,向甲求购小提琴未果而引发纠纷。乙可以请求(    )。

  A.甲赔偿所受损失

  B.丙承担违约责任

  C.丙返还该小提琴

  D.甲和丙负连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根据《物权法》第l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本题中乙丙已钱货两清,小提琴已归丙所有,丙是善意第三人,乙无权请求丙返还该小提琴。

  丙不需承担任何责任。甲与乙之间是附条件的买卖合同,为诺成性合同,故在达成合意时合同成立。后来甲违约损害了乙的利益,故应赔偿。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题)

  2.下列物权客体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既可以归国家所有也可以归集体组织所有的是(    )。

  A.森林和草原

  B.海域和滩涂

  C.矿藏和水流

  D.无线电频谱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客体。根据《物权法》第46条“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因此排除B、C项:第48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第58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故A当选。第50条“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故D不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题)

  3.甲公司向丙银行借款30万元,以其正在建造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丙银行取得抵押权的时间为(    )。

  A.抵押合同签订之日

  B.办公楼所有权证取得之日

  C.在建办公楼办理抵押登记之日

  D.办公楼竣工验收之日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不动产抵押权的取得时间。

  根据《物权法》第l80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l87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3题)

  1.关于《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的条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

  B.出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

  C.受让人受让的财产须为动产

  D.受让财产是以合理价格有偿取得的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善意取得制度。根据《物权法》第l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4题)

  2.甲公司拟向乙信用社借款20万元,以该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产品作为抵押。对甲公司的这一融资方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简称“流押”

  B.甲公司和乙信用社应就抵押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C.该融资方案抵押权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浮动抵押和流押。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抵押,指抵押人在其现在和将来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上设定的担保,在行使抵押权之前,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保留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处分权。流押,指债权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物权法》第181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第l89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但不是流押,流押为我国物权法所禁止;甲公司和乙信用社应就抵押事项达成书面协议,该融资方案抵押权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而不是登记时设立,登记与否只涉及是否对抗第三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第三章 公司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4题)

  1.下列公司中,属于典型的人合兼资合公司的是(    )。

  A.无限责任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上市公司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公司的分类。人合公司是指以股东个人信用作为公司信用基础而组成的公司。这种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依据的主要不是公司本身的资本或资产状况如何,而是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因为人合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必须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清偿公司债务。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间应有相当的了解,因此,这种公司大多具有家族性的特点。无限公司就是典型的人合公司。资合公司是指以公司资本和资产条件作为其信用基础的公司。这种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依靠的不是股东个人的信用情况如何,而是公司本身资本和资产是否雄厚。由于此种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负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因此,公司股东间以出资相结合,无须相互了解。这种公司具有公众化的特点。前述有限公司具有资合公司的特点,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指信用基础兼具股东个人信用及公司资本和资产信用的公司,公司既有人合性质又有资合性质。两合,其意即指“人合”与“资合”。两合的原因在于公司由有限责任股东和无限责任股东两种股东组成。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兼人合的公司,无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典型的人合公司,其信用基础在于股东个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典型的资合公司,其信用基础在于公司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其信用基础兼有股东个人信用和资本信用两个方面:一方面,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资本是公司的重要信用基础;另一方面,股东的个人信用对公司经营业员也起一定作用,股东间关系密切。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5题)

  2.下列公司中董事、监事的人数和任期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有限公司规定董事会成员共3人,每届任期为5年

  B.乙有限公司规定监事会成员共3人,每届任期为5年

  C.丙股份公司规定董事会成员共3人,每届任期为3年

  D.丁股份公司规定监事会成员共5人,每届任期为3年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和任期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45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6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52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第53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109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第ll8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6题)

  3.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5月18日召开股东会,在审议董事会人选时,下列人员不能担任董事的是(    )。

  A.孙某,三年前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l年

  B.田某,两年前因提供虚假证据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C.李某,因经营失败欠银行到期个人贷款100多万元未清偿

  D.肖某,著名药剂师,现年78岁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董事的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法》第l4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本题中,C项符合本条第五种情形,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7题)

  4.关于公司的公积金制度,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积额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B.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C.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D.公司不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公司公积金的提取和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l67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第169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第204条:“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8题)

  5.因下列事由而解散的公司,不需要进行清算的是(  )。

  A.因合并、分立而解散

  B.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C.被依法宣告破产

  D.因违法被责令关闭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第l81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183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9题)

  6.甲是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乙是董事长,丙是经理,丁是监事,下列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在公司成立后的第7个月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

  B.乙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股票,并在公司股票上市后的第三年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0%

  C.丙在该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的第7个月,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

  D.丁离职后的第5个月,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股份转让。根据《公司法》第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5题)

  1.关于公司中的职工代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B.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C.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D.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的比例可以为1/2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职工代表,《公司法》第45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l3人。本法第51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5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l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l/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第109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l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118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可知,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并不是必须有职工代表,必须就公司的性质具体分析,而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必须有职工代表;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只有最低限制,而无最高限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6题)

  2.关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上市公司必须要有独立董事

  B.独立董事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C.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

  D.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9年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独立董事制度,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7题)

  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中的创立大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B.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C.创立大会应有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D.公司章程由认股人在创立大会上共同制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创立大会,《公司法》第90条规定: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第91条:“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二)通过公司章程”。可知,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认股人当然应当包括发起人,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是股份过半而非人数过半。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题目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正确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75- 78题)

  甲、乙、丙、丁、戊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货币40万元出资,乙从甲处借款l0万元出资,丙以一辆货车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商标权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戊以一项专利权评估作价5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经查,丙的货车出资时被高估,当时市场价值应当为l0万元。成立后的公司的董事会由甲、乙、丙三人组成,甲担任董事长,戊担任公司总经理,丁与其他两位职工代表组成了监事会。根据章程对董事会任期的规定,公司成立后的第二年要进行董事会改选。公司经营期间,甲欲转让股权给乙,乙表示同意,丙称无所谓,丁、戊与乙有宿怨,坚决表示反对,但出价不如乙高。后甲将股权转给乙并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丁、戊不服,认为此转让行为无效,遂起纷争。

  请回答下列问题:「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5题)

  1.关于各位股东的出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出资的钱系其从甲处借贷而来,故该出资存在瑕疵

  B.丙的货车出资应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车主应该登记为公司

  C.丁应当与公司签订商标权转让合同,并应经商标局核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商标权出资完成

  D.戊应当与公司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并应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专利权出资完成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商标法》第39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Et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本题中乙出资的钱是合法借贷过来的,其对公司的出资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瑕疵。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所以,货车应办理过户,商标权、专利权应签订转让合同,并经相关机构登记、公告。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6题)

  2.关于丙的货车出资被高估而产生的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应该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B.丙应对甲、乙、丁、戊承担违约责任

  C.甲、乙、丁、戊对丙的高估差额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D.评估机构应当与丙就高估的10万元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出资不足的责任。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31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丙的货车出资被高估,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丙补足其差额,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而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出资不实的连带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7题)

  3.公司在第二年进行董事会改选时,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董事长应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B.公司的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可由公司章程规定

  C.公司董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

  D.监事的任期应该与董事的任期保持一致,董事换届时,监事也要相应换届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任。《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第45条:“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46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53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51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法律并没有要求监事的任期应该与董事的任期保持一致,也并没有要求董事换届时,监事也要相应换届。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8题)

  4.对股东甲的股权转让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不可以转让股权,因为没有征得其他全体股东的同意

  B.丁、戊出价较低时,甲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乙

  C.甲不可以转让股权,因为占有公司注册资本半数以上的股东丁和戊不同意转让

  D.丁和戊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甲应当将股权转让给丁和戊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法》第72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在甲向股东以外的已转让股权时,只要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无须全体股东同意;只是在同等条件下,丁、戊才有优先购买权,在出价低时没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第四章 其他企业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l题)

  1.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企业改制情形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B.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C.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D.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企业改制的情形。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9条:“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一)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二)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l l题)

  2.某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董事会,对公司与董事甲的近亲属所拥有的公司进行交易作出决议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董事是否可以出席董事会,应由董事长决定

  B.董事甲不得对该事项行使表决权

  C.董事甲可以代理其他董事对该事项行使表决权

  D.其他董事可代理董事甲对该事项行使表决权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6条“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作出决议时,该交易涉及的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l2题)

  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有关国有资产转让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国有资产转让主要是指国家出资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的行为

  B.国有资产可向境外投资者转让

  C.国有资产转让必须全部进入产权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D.国有资产向本企业的关联方转让是被绝对禁止的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国有资产的转让相关规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5条“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三)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本法第51条“国有资产转让,是指依法将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的除外。”本法第54条“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转让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进行。”第57条“国有资产向境外投资者转让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l3题)

  4.国有独资公司甲与其董事所实际控制的公司乙进行下列经济活动,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的是(  )。

  A.甲为乙提供小额担保,只需由甲的董事会作出决定

  B.甲以市场价格向乙销售甲的产品

  C.甲与乙签订了价格公允的财产转让协议,只需由甲的董事会作出决定

  D.甲向乙投资,只需由甲的董事会作出决定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的规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0条“国家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本法第32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事项的,除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以外,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5题)

  5.下列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监事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国有独资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设立监事会

  B.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均应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

  C.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应当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

  D.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应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

  「真题解析」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l9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国有独资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委派监事组成监事会。国家出资企业的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企业财务进行监督检查。”故ACD错,B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6题)

  6.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在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国有资产转让,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方采用的方式为(    )。

  A.直接选择一个受让方进行协议转让

  B.自行决定是否公开竞价

  C.公开竞价

  D.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是否公开竞价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国有资产转让的方式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4条“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7题)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主体是(    )。

  A.国家出资企业

  B.各级财政部门

  C.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D.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61条,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向财政部门提出由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8题)

  8.甲、乙、丙三人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该企业主要从事国内搬家运输和国内长途货物运输业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乙、丙的下列行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的是(    )。

  A.甲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购买了合伙企业淘汰的一台旧货车

  B.乙个人投资成立了一家经营电脑销售业务的独资企业

  C.丙和丁在该市合资成立了一家市内搬家公司

  D.乙在征得甲和丙同意后,将自己的一台闲置机械卖给该合伙企业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合伙企业竞业禁止业务。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l8题)

  9.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事项中,只要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就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B.处分合伙企业的动产

  C.合伙人以自己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D.转让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合伙企业一致表决事项。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2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本法第31条本法“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19题)

  10.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同委托合伙人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的限制。在经营过程中,甲超越权限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该公司并不知道甲超越了权限。对此签约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行为对合伙企业有效,该合伙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B.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不生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甲承担

  C.该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全体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D.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经全体合伙人追认,可产生效力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7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甲的行为虽然超越了委托权限,但合伙企业并不能因此免予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0题)

  11.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合营企业的形式为合伙企业

  B.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可自行减少其注册资本

  C.董事会是合营企业最高权力机构

  D.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必须由中国公民担任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中外合资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故A错。第6条“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故D错。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0条“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故C正确。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l9条“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8题)

  1.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国家出资企业关联方的认定以及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与其董事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B.国有独资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应取得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

  C.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董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作为本公司国有资产转让的受让方

  D.国有独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是本公司国有资产转让的受让方之一,该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参与转让方案的制定,但不得对外披露任何信息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国家出资企业关联方的认定以及行为的规范,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3条的规定: “本法所称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第45条:“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本法第56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可以向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或者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转让的国有资产,在转让时,上述人员或者企业参与受让的,应当与其他受让参与者平等竞买;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披露有关信息;相关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转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可知,国有独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是本公司国有资产转让的受让方之一时,该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转让方案的制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9题)

  2.下列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B.不得侵占、挪用企业资产

  C.不得在其他任何组织兼职

  D.不得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或规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国家出资企业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156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一)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和不当利益的;(二)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的;(三)在企业改制、财产转让等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平交易规则,将企业财产低价转让、低价折股的;(四)违反本法规定与本企业进行交易的;(五)向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串通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的;(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的;(七)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执行职务行为的。”可知,ABD均在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要求内,但是,不得在其他任何组织兼职明显不是对这些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要求,例如兼职大学教授等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0题)

  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权任免的人员是(    )。

  A.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

  B.国有独资企业的财务负责人

  C.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

  D.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监事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国家出资企业的下列人员:(一)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二)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三)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可知,国有独资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可以直接任免,但是对于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不能直接任免,只能建议任免。请考生注意这一表述差异。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第四章  其他企业法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1题)

  4.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除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之外,其他国有独资企业的合并、分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应通过一定途径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B.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作出决定之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C.应由国有独资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D.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其他国有独资企业的合并、分立,《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0条:“国家出资企业合并、分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第31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第32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有本法第30条所列事项的,除依照本法第31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以外,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第33条:“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有本法第30条所列事项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行使权利。”第34条:“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37条:“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由此可知,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必须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法律规定的重大事项以外事项由国有独资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此外,其他非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的合并、分立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作出决定之前,不需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2题)

  5.关于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但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只需要经过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

  C.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其只对成为普通合伙人后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合伙企业法》第8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第83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第84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知,除非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B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的表述是错误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3题)

  6.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处理

  B.合伙协议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C.合伙人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或分担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普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企业法》第33条规定: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可知,选项D的表述是错误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4题)

  7.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董事会在讨论下列问题时,必须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才能做出决议的是(    )。

  A.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B.合营企业聘任新的总经理

  C.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

  D.合营企业对外担保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二)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三)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四)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其他事项,可以根据合营企业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可知,合营企业聘任新的总经理,合营企业对外担保并非必须由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才能做出决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第五章  合同法总则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1题)

  1.甲欲购买乙的房屋,并先交1万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仅写明“收到甲订金1万元”。甲为购房款做了相应的准备工作。

  三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万元并赔偿在此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万元并赔偿在此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C.甲只能要求乙双倍返还订金

  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预期违约制度。根据《合同法》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乙故意隐瞒甲其欲售卖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因此,无法办理房产证。且甲为此进行的相应准备工作,乙属于预期违约行为,故乙应当返还甲1万元订金并应当承担甲因准备购房进行的相应准备工作而受到的损失。本题中甲付给乙的1万元为订金而非定金,也没有约定该笔款项的定金性质,所以不能主张定金权利,无法获得双倍返还。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2题)

  2.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8年10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10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10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二十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10月24日生效

  B. 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30万元的义务

  C. 乙公司于1o月18日取得20万元的抵销权

  D. 丙公司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有权要求向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抵销权的有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99条债务的抵销及行使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本题中,甲对乙债权转让于10月24日生效,乙主张抵销权应于通知到达时生效,因此,A正确,C错误。甲应于10月18日偿还欠乙的20万元,乙公司于10月24日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应向丙偿还10万元,因此,B错误。丙公司30万元债权应当由甲、乙按份清偿。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5题)

  1.张某通过分期付款向甲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价款为25万元,首付20%后分10年付款第一年,张某按约付款,以后连续三年,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价款,为此引发纷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 甲公司有权撤销合同

  C. 甲公司只能主张违约责任

  D. 甲公司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全部价款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分期付款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本题中,因为张某连续三年拒绝支付价款,且未支付额已超过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张某支付全部价款。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本题不具有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6题)

  2.甲研究院与张某签订设备购销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甲研究院供应张某一套JD一4型电焊条设备,并提供技术服务,让张某掌握该技术并投入生产,张某支付技术转让及服务款。合同签订后,张某即支付了约定款项,将设备运回,并根据甲研究院提供的设备生产能力租赁了厂房,购买原料和纸箱等材料,准备进行商业生产。但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经多次修理仍不能投入生产,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张某有权请求甲研究院承担违约责任

  B.张某无权解除该合同

  C.张某无权请求返还技术转让及服务条款

  D.张某有权请求甲研究院赔偿其支付的房租及材料费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本题中,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经多次修理仍不能投入生产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张某有权解除该合同,基于甲研究院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给张某造成了损失,张某有权请求甲研究院承担违约责任,有权请求返还技术转让及服务条款,要求赔偿其支付的房租、材料费。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79- 82题)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自行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

  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95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之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遂提供丙公司作为保证人,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甲公司将机床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未支付货款。甲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表示无力承担。甲公司遂以本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重要资产处置需经股东会决议为由主张机床转让合同无效,要求乙公司返还机床,遭到乙公司拒绝。乙公司将该机床作价25万元转卖给李某,双方交货付款完毕。甲公司因索款未果,诉至法院。法院查明:(1)甲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重要资产的处置应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其中,重要资产是指价值超过50万元的公司资产;(2)李某系乙公司董事;(3)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现仅有债务人丁公司尚欠其到期货款30万元,此外别无资产,乙公司一直未向丁公司主张权利,也没有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方式追讨债权。

  请回答下列问题: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9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机床买卖合同效力为(    )。

  A.无效

  B.效力待定

  C.有效

  D.可撤销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表见代表。《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本题中,甲公司董事长王某自行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乙公司无法预见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超越了公司规定的权限,达成的买卖合同应当有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0题)

  2.甲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提供担保的行为性质为(    )。

  A. 预期违约

  B. 行使不安抗辩权

  C.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安抗辩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1题)

  3.就乙公司与李某之间的交易,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向法院主张撤销该行为

  B.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主张返还机床

  C.甲公司有权向李某主张解除合同

  D.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所得价款偿还债务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本题中,乙公司在没有支付价款的前提下,将作价95万元的机床以25万元转卖给公司的董事李某,明显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该交易不具有法律效力,基于乙公司的违约行为已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公司有权主张解除与乙公司的合同,但是不能直接向李某主张解除合同,因为李某不是甲乙公司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且乙公司与李某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存在解除一说。另外,还可以请求乙公司就所得价款偿还债务,但是这一选择不足以弥补其损失,因此,基于乙公司的违约行为已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公司更明智的选择是向乙公司主张返还机床。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2题)

  4.就甲公司、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代理人的名义向丁公司主张权利

  B. 甲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法院向丁公司主张权利

  C. 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主张债权,无权向丁公司主张权利

  D. 甲公司只有征得乙公司同意才能向丁主张权利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题中,债务人丁公司尚欠乙公司到期货款30万元,但乙公司一直未向丁公司主张权利,也没有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方式追讨债权,属于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甲公司已经造成损害,甲公司可以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丁公司代位行使乙公司的债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第六章    合同法分则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3题)

  1.甲科研所与乙企业于2009年3月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09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指导工作。合同签订后,乙企业为履行合同做了一些准备工作。5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业,因甲科研所某技术人员已经辞职,不能履行该合同。乙企业遂于6月1日诉于法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科研所违约责任

  B.乙企业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追究甲科研所缔约过失责任

  c.乙企业有权撤销合同,并追究甲科研所缔约过失责任

  D.合同有效,乙企业应至7月1日才有权主张违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生效与解除及缔约过失责任。根据《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题中,甲乙合同已于2009年3月份生效,乙于5月通知不能履行合同属于违约。故A正确,B错误。甲违约在订立合同之后,故本题不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范围。因此,C、D错误,本题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4题)

  2.某年春,甲市种子公司玉米种紧缺,李某作为居间人通过多方努力,为甲市种子公司联系到乙县种子公司的玉米种子8万公斤。在玉米种子从乙县发运之前,李某要求甲市种子公司给其提取一定的劳务费。甲市种子公司经理刘某提出每公斤可提取劳务费0.1元,李某不同意,要求每公斤提取0.3元。双方协议不成,刘某让李某等种子运来再说,李某同意。甲市种子公司收到运来的玉米种子后,全部卖出,但未给李某劳务费,为此引起纠纷。经查,李某在联系业务过程中花去必要费用1500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无权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支付必要费用1500元

  B.李某无权要求支付报酬,支付费用1500元

  C.李某有权要求支付报酬,支付必要费用1500元

  D.李某有权要求支付报酬,支付必要费用1500元

  「真题解析」

  也无权要求但无权要求也有权要求本题的考点是居间合同的有关规定。根《合同法》据第426条“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核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本题中因李某已促成合同成立,因此,虽然刘、李就劳务费未达成一致意见,但李某仍有权要求刘某支付报酬,但此居间合同的费用由居间人李某负担。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第七章    担保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5题)

  1.甲、乙两人为丙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没有约定保证的具体份额。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没有得到清偿,因而就全部债务要求甲承担。甲承担该债务后,其(    )。

  A.只能向丙追偿

  B.可以向丙追偿,也可以要求乙承担一半债务

  C.可以要求乙承担全部债务

  D.不能向乙追偿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连带保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甲、乙没有约定保证具体份额,应认定为连带责任。该解释第20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6题)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是(    )。

  A.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6个月

  B.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年

  C.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连带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7题)

  1.甲、乙、丙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一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该设备存在质量瑕疵,不能正常运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乙可以基于设备质量瑕疵向丙索赔

  B. 乙有权向甲主张违约责任

  C. 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D. 该设备的维修义务由甲承担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244条,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本案中甲不承担租赁物瑕疵担保责任,乙可以直接向丙索赔。故A正确8错。租赁物瑕疵不影响甲乙融资租赁合同的执行,乙应当依约定向甲支付租金。故C正确。第247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因此,本题中设备维修义务由承租人乙履行。故D错。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8题)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建造贸易大楼。合同签订后,乙公司自行将该工程的非主体结构部分的施工任务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遂进场施工。甲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公司将其中部分支付给丙公司。后因甲公司提供的图纸存在设计问题,丙公司和乙公司相继被迫停工。甲公司诉至法院。经查,丙公司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部分施工任务转包的行为构成违约

  B.乙公司应对丙公司的施工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停工的违约责任

  D.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赔偿停工损失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272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本题中,乙公司未经甲公司的同意自行将建设工程非主体结构转包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丙构成违约。故A正确,B错。第284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故C错,D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9题)

  3.关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中止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C.连带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D.连带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止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保证的诉讼时效。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6条,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0题)

  4.甲公司拟向乙公司购买铝材200吨,每吨价格5000元,双方在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数额在发生纠纷时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A.5万元

  B.8.10万元

  C.20万元

  D.40万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定金数额的确定。根据《担保法》第91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200 X 5000=1000000(元),故定金数额不得超过:1000000×20%=200000(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0题)

  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权任免的人员是(    )。

  A.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

  B.国有独资企业的财务负责人

  C.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

  D.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监事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国家出资企业的下列人员:(一)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二)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  (三)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可知,国有独资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可以直接任免,但是对于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不能直接任免,只能建议任免。请考生注意这一表述差异。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1题)

  4.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除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之外,其他国有独资企业的合并、分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应通过一定途径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B.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作出决定之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C.应由国有独资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D.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其他国有独资企业的合并、分立,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0条:“国家出资企业合并、分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第31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第32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有本法第30条所列事项的,除依照本法第31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以外,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第33条:“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有本法第30条所列事项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行使权利。”第34条:“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37条:“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由此可知,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必须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法律规定的重大事项以外事项由国有独资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此外,其他非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的合并、分立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作出决定之前,不需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2题)

  5.关于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但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 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只需要经过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

  C.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其只对成为普通合伙人后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合伙企业法》第8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第83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第84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知,除非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B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的表述是错误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3题)

  6.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处理

  B.合伙协议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C.合伙人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或分担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普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企业法》第33条规定: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可知,选项D的表述是错误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4题)

  7.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董事会在讨论下列问题时,必须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才能做出决议的是(    )。

  A.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B.合营企业聘任新的总经理

  C.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

  D.合营企业对外担保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二)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三)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四)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其他事项,可以根据合营企业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可知,合营企业聘任新的总经理,合营企业对外担保并非必须由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才能做出决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1~74题)

  2007年3月5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60万元,借期6个月,以甲公司的两栋厂房(其中一栋已出租给某商场,租期5年)作为抵押,但未包括厂房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签订当日,乙银行即向甲公司发放了全额贷款,但由于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计算机系统故障,双方未能办理厂房抵押登记手续。2007年3月7日,乙银行业务人员到达甲公司总部,要求甲公司为该抵押贷款另行提供其他担保方式,恰逢甲公司与其原料供应商丙公司商谈业务,甲公司董事长遂当场让丙公司负责人在抵押借款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并加盖了丙公司公章,乙银行业务人员表示同意。2008年1月4日,乙银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向乙银行支付甲公司所欠借款本金及利息。丙公司负责人表示,当时是碍于甲公司董事长情面而签字盖章的,乙银行不应当向丙公司主张权利。2008年4月25日,甲公司的债权人丁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请回答下列问题。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1题)

  1.对于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未抵押的视为一并抵押

  B.甲公司将已出租的厂房设定抵押,应当事先征得商场的同意

  C.订立抵押合同前已经出租的厂房,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的影响

  D.未出租的厂房,在抵押借款合同存续期间,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不得将其出租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担保法》第36条,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故A正确。第48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本题中,甲公司将已出租的厂房设定抵押,应通知商场,但无须事先征得商场的同意。且原租赁关系不受影响。故B错,C正确。虽然在抵押权设定以后,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受到限制,但是作为抵押物的所有人,抵押人也应当享有对抵押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具体而言,抵押人的权利主要包括转让权、重复抵押权、出租权,故D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2题)

  2.关于甲公司、乙银行和丙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和乙银行之间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无效

  B.丙公司和乙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不成立,对甲公司和乙银行之间的债务,丙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C.丙公司和乙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无效,但丙公司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向乙银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D.对于甲公司和乙银行之间的债务,丙公司应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担保法》第41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42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七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本题中,甲公司以厂房抵押,需登记抵押合同才能生效,故A正确。

  第13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本题中,丙公司负责人在抵押借款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并加盖了丙公司公章,乙银行业务人员表示同意。保证合同已成立。故BC错误。第1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甲、乙、丙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因此丙应按照连带方式来承担保证责任。故D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3题)

  3.乙银行通过诉讼向丙公司主张权利,丙公司提出的下列抗辩事由可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A.本案保证合同期间已届满

  B.乙银行未先向甲公司催告履行

  C.乙银行未就甲公司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

  D.甲公司和乙银行之间的债务因甲公司的清偿行为业已消灭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保证人的抗辩权。根据《担保法》第1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20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

  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第17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的保证合同中未明确保证方式,故推定为连带保证方式,丙不具有先诉抗辩权,故BC错。而保证合同期满乙未主张权利的,则乙丧失请求权。主合同履行完毕的,从合同也消灭。AD正确。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74题)

  4.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破产案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B.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主张权利,但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一年内提出

  C.乙银行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部分,丙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如果乙银行未申报债权,丙公司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保证在破产程序中的相关规定。第44条,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故BC错。第45条,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第46条,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预先行使追偿权。故D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第八章  知识产权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7题)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    )起算。

  A.商标使用之日

  B.商标注册申请之日

  C.商标核准注册之日

  D.公告之日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注册商标期限。根据《商标法》第37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8题)

  2.依据《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    )的赔偿。

  A.一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B.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C.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D.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侵犯专利权的数额。

  根据《专利法》第65条“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因此,本体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29题)

  3.甲软件公司工程师王某接受公司指派的工作任务,利用该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为该公司开发了一套计算机软件。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有关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王某享有软件的署名权,甲软件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

  B.王某享有软件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甲软件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

  C.王某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利,但甲软件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以优先使用

  D.甲软件公司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利,但可以给予王某奖励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职务作品的相关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本题王某接受公司指派的工作任务,利用该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为该公司开发了一套计算机软件,王某享有软件的署名权,甲软件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1题)

  1.下列各项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外观设计不要求具有实用性

  B.外观设计专利权可依法进行强制许可

  C.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为十年

  D.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相关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合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特征:(1)必须以产品为依托。(2)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为构成要素,以视觉美感为目的,不追求实用功能。(3)具有美感。(4)适合于工业应用。故A正确。按照现有专利法的规定,只有发明和实用新型才能强制许可。法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强制许可的规定不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因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一般不容易寻找到可以替代的技术方案,在专利权人不愿意订立实施许可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不允许请求强制许可,有可能会影响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不利于科技进步和创新,特别是从属专利的情况;而外观设计仅仅设计工业品外表的形状、图案、色彩,专利权人不愿意订立实施许可合同时,其他人不难设计出其他的式样,所以没有必要授予强制许可。故B错误。根据《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婢谢f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故C正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查中不进行早期公开和实质审查,所以只有受理、初审以及授权三个阶段,故D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2题)

  2.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各项期限中为十年的是(    )。

  A.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

  B.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

  C.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D.出版社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知识产权法各项期限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故A错误,B正确。

  《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故C正确。《著作权法》第36条规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故D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不定项选择第83~86题)

  李某口头委托中国公民张某撰写一部发生在内蒙古大草原上的爱情小说,但未约定著作权归属问题。2006年8月,张某完成了小说《浮云》,国内甲出版社于2007年1月出版该小说后,引起了不小的社会反响。乙广播电台未经许可即将该小说连续播放。文学爱好者王某未经许可就将该书翻译成蒙文第八章  知识产权法叫《203》在甲出版社出版,在蒙文书中未说明该书的原作者,同时对该书有删节和误译。丙公司经过许可后将该小说改编成同名电影于2008年1月上映,引起轰动,丁电视台不久即播放该电影。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3题)

  1.小说《浮云》的著作权属于(    )。

  A.李某

  B.张某

  C.李某与张某共有

  D.李某,但张某有署名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著作权的归属。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张某。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4题)

  2.王某的行为中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是(    )。

  A. 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B. 可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C. 可不指明该书原作者

  D. 删节该书部分重要情节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著作权权利的限制。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5题)

  3.依据《著作权法》,乙广播电台播放该小说(    )。

  A.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

  B.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C.应当经著作权人许可,但不必向其支付报酬

  D.应当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著作权的权利范围。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本题中,乙电台应当经著作权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才能将该小说连续播放。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6题)

  4.依据《著作权法》,丁电视台播放该电影应当(    )。

  A.取得李某许可,并支付报酬

  B.取得张某许可,并支付报酬

  C.取得甲出版社许可,并支付报酬

  D.取得丙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权的有关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本题中,丙公司经过许可后将该小说改编成同名电影于2008年1月上映,丁电视台播放丙公司的电影作品应当取得丙公司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故D正确,A,B,C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第九章  金融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0题)

  1.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由其章程规定,其中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是(    )

  A.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B.发行金融债券

  C.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D.办理国内外结算

  「真题解析」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1题)

  2.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共同受托人之一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信托文件并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应仅由该受托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该受托人与其他受托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应根据信托目的与实际情况,决定由该受托人自行承担或是全部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委托人与受益人共同决定责任承担方式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受托人的连带责任。

  根据《信托法》第32条规定,共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对第三人所负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三人对共同受托人之一所作的意思表示,对其他受托人同样有效。共同受托人之一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他受托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2题)

  3.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持续信息公开中的报告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应当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

  B.应当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

  C.公司监事发生变动时,应当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

  D.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上市公司持续信息公开中的报告制度。根据《证券法》第65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三)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四)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因此,A错。

  第66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一)公司概况;(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四)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因此,B项错。

  第67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因此,c项错。第68条,“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3题)

  3.甲向乙背书转让数额为50万元的汇的是(    )。

  A.请求丙返还汇票

  B.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

  C.请求乙返还汇票

  D.请求乙返还50万元价金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背书汇票的法律效力,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本题中,受让人丙通过正当途径取得的汇票权利不受甲和乙之间买卖合同解除的影响,甲无权请求丙返还汇票;也无权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汇票已通过合法背书转让与丙,甲也无权请求乙返还汇票;当然,因为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合意解除,乙因接受背书汇票所得的利益应予返还,在票据已流转的情况下,甲只能请求乙返还50万元价金。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4题)

  4.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相关人员同意,该相关人员应是(    )。

  A.保险人

  B.被保险人

  C.保险经纪人

  D.保险代理人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39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3题)

  1.商业银行下列人员的任职资格将应经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审批的是(    )。

  A.董事长

  B.董事

  C.专职工会主席

  D.财务负责人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4条,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4题)

  2.根据《信托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信托无效的是(    )。

  A.未以书面形式订立信托合同

  B.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C.应当办理信托登记的信托财产未办理登记

  D.受益人的范围不确定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信托无效的相关规定。根据《信托法》第1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5题)

  3.证券公司因包销而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达到股份有限公司11%,其持有的该部分股票在此后6个月内全部卖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其卖出不受6个月时限的限制,收益归属于证券公司

  B.其卖出不受6个月时限的限制,损失由证券公司承担

  C.其卖出不受6个月时限的限制,收益归属于发行股票的公司

  D.卖出时每减少5%应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证券法》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根据本法第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人,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6题)

  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代理的形式要件包括(  )。

  A. 票据代理关系必须显示在票据上B. 票据上必须写明被代理人的名称C. 必须由被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D. 必须由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票据代理的形式要件。根据《票据法》第5条,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7题)

  5.甲为其一块名贵金表在保险公司办理了足额财产保险。某日,甲将该金表放在办公桌上,被同事乙不慎摔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既可以选择向乙索赔,也可以选择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B.若保险公司向甲支付赔偿保险金,则甲不得再向乙索赔

  C.若乙向甲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则甲仍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

  D.若甲放弃了对乙的索赔权,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保险法》索赔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60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故C错。AB正确。

  第61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故D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第十章    市场规则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5题)

  1.甲公司租赁乙大型商场柜台销售丙厂名牌床垫。为提高销售额,甲公司采取了多种促销措施。下列措施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是(    )。

  A.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

  B.在商场显著位置摆放该产品所获的各种奖牌

  C.开展购物满100元返券50元的“微利促销”活动

  D.对所售床垫一个月内无条件退换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本题中A对商品的生产者虚假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6题)

  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诋毁商誉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经营者捏造虚假事实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道德不构成诋毁商誉行为

  B. 经营者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影响其他同业经营者商誉的信息,只要该信息是真实的,不构成诋毁行为

  C. 诋毁行为只能是针对市场上某一特定竞争对手实施的

  D. 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主观心态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诋毁商誉行为的认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可见其行为要件包括:(1)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经营者一定是在同一领域内,具有竞争关系的。 (2)在客观上一定是实施了这种诋毁的行为。(3)损害了竞争对手。(4)诋毁商誉具体包含两个方面,可以是商业信誉也可以是商品的声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7题)

  3.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1年

  B.2年

  C.5年

  D.10年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8题)

  4.下列关于产品侵权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产品侵权责任以合同为前提条件;

  B.产品侵权责任的权利主体只限于缺陷产品的买受人

  C.产品侵权责任的责任主体只限于产品制造商和批发商

  D.产品侵权责任一般不赔偿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失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产品侵权责任的特征。产品侵权责任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产品侵权责任不以生产者、销售者与受害者有直接合同关系为前提条件。故A错。第二,正是由于产品侵权责任不以合同为前提条件,所以其主体不限于合同当事人。其权利主体(即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包括由于缺陷产品而受到损害的任何人,而不限于缺陷产品的习受人。其责任主体也不限于同受害人有合同关系的销售者,还包括产品制造商、批发商等。故,BC错。第三,从损害赔偿的范围看,产品侵权责任主要赔偿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一般不赔偿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失。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36题)

  5.2008年9月1日,某省会城市的七大商场以厂家售后服务质量不好为由,联合宣布拒绝销售“阳光”牌彩电,同时将各自商场内的“阳光”牌彩电撤下专柜。经证实,任何机关都没有接到过关于“阳光”牌彩电的投诉。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七大商场的上述做法属于(    )行为。

  A.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

  B.限制商品的销售数量

  C.联合抵制交易

  D.分割销售市场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反垄断法中的限制竞争行为。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从本题的材料中可以看出,本题正确答案为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8题)

  1.下列行为中,属于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

  A.某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鲜活商品

  B.某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积压商品

  C.某经营者因转产原因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D.某经营者出于与竞争对手争夺份额的考虑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竞争行为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11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69题)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消费者人格权利的是(    )。

  A. 对消费者进行诽谤

  B. 拒绝将商品卖给消费者

  C. 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

  D. 搜查消费者随身携带的行李箱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属于侵犯消费者人格权利的相关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第43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70题)

  3.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中标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评标中必须按照价格最低标准确定中标人

  B.评审委员会不得确定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的投标者中标

  C.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可以主动放弃中标项目而无须承担责任

  D.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中标的有关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故D正确。第40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故A错。

  第45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故C错。第41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故B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第十一章  税  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9题)

  1.纳税人的下列业务行为中,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是(  )。

  A. 出售办公用房一套

  B. 销售饲料若干吨

  C. 提供家用电器修理劳务

  D. 将20台笔记本电脑交给其他公司代销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维修劳务和销售行为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范围。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40题)

  2.关于税务登记的下列表述中,符合税收法律规定的是(    )。

  A.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无须办理税务登记

  B. 事业单位无须办理税务登记

  C.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6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D.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具基本存款账户时必须出具税务登记证件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故A、B、C错。该法第17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39题)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收入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

  A.产品销售收人500万元

  B.固定资产出租收入6万元

  C.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

  D.转让财产收入80万元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企业所得税中的免税收入。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7. 90题)

  甲公司主要从事服装批发业务,总公司设在中部某省的省会城市,同时,在该省的三个县分别设立了A、B、C三个分公司,但三个分公司与总公司一起实行统一核算。

  2009年4月,甲公司总部销售了价值5万元的服装,同时,将价值2万元的服装交给了乙公司代销,将价值3万元的服装由A分公司移送至C分公司进行销售。2009年5月,甲公司将价值5000元的服装分发给公司员工,作为劳动节福利。税务部门对甲公司进行增值税征收时,发现甲公司已经经过税务机关的认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另查明,甲公司在销售服装的同时还发生了相应的服装运送等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请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7题)

  1.根据增值税法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界定,甲公司的年应税销售额应在(    )万元以下。

  A.80

  B.90

  C.100

  D.180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条例第十一条所利、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8题)

  2.计征甲公司应当缴纳的增值税时,应当适用(    )。

  A.13%的低税率

  B.17%的基本税率

  C.6%的征收率

  D.3%的征收率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增值税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本题中,甲公司主要从事服装批发业务,税率为17%。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9题)

  3.甲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属于增值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货物情形的是(    )。

  A.甲公司自身销售价值5万元的服装

  B.甲公司将价值2万元的服装交给乙公司代销

  C.甲公司将价值3万元的服装由A分公司移送给C分公司销售

  D.甲公司将价值5000元的服装作为福利分发员工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视同销售货物情形。根据该法第4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本题中,B属于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的情况,C属于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D属于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情况。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90题)

  4.对于甲公司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劳务的行为,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

  A.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B.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务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C.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但应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分别计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D.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由税务征收机关自由裁量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第5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交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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