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国际商务师:谈判中劣势产生的原因

发布时间:2011-10-12 共1页

 在谈判中,某一方处于劣势既可能是由于对方有优势,使已方处于劣势,也可能是由于己方自身有不利因素。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第一,对方实力雄厚,企业规模大,资金充足,能够从各个方面提供较优惠的条件。或者是公司有良好的经营状况,知名度较高。

  第二,市场货源紧缺,对方具有垄断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会利用产品在市场上占有较大比例,提高产品售价,迫使买方接受条件。

  第三,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这里指产品的性能、质量及新颖性等都比较好,也许是名优产品,这些都会成为谈判桌上讨论还价的筹码。

  第四,能够提供独特的技术或服务,没有竞争对手,使得卖方能够从各方面迫使买方做出让步。

  第五,市场供过于求,买方可以从容选择卖主,并以此要求卖主提供各种优惠条件。

  第六,一方急于达成协议也会使自己处于劣势。如急于推销存货,迫切需要资金货款等。

  此外,公司的信誉,谈判者所掌握的知识、信息,也会影响双方的地位、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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