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成绩及其使用

发布时间:2012-02-29 共1页

成绩及其使用
  1、成绩共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45天,在NTET网站上查询。
  2、NTET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成绩替代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2005)164号文件规定,凡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初级以上证书的自考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中级)”课程的自考成绩;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以上证书的自考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课程的自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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