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考试写作:保证书规约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一、保证人的资格,以经本公司认可领有登记的执照厂商一家,或相当于担任以上的现任公职人员二人的连保为原则,但如为经管财物人员的保证,限有公司担保,被保人的直系血亲不得是保证人。
    二、保证人在保证书签书盖章,并须要盖章服务机关印信,如为公司担保,除盖用正式公章外,并须由其法定代理人签(盖)章,本保证书每年对保一次,保证人须盖用原印鉴,如原印鉴遗失或更换,应另行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三、被保人在本公司所任职务及其服务单位,不论有何变更,本保证继续有效,保证人不得籍口推托保证责任。
    四、被保人犯有下列事情之一,保证人应立即担负赔偿责任,按照本公司我开条款,无异议履行赔偿,并须优先办理。
  1、贪污公款,毁损公物者。
  2、违法犯纪,侵占公物者。
  3、渎职。
  4、擅离职守,移交不清者。
  5、其他有使本公司蒙受损害之行为。
    五、被保人离职,须经本公司查核清楚,发还该保下书后,保证责任方得解除。
    六、保证人如欲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与被保人办妥善更换保证发还原保证书,始得解除保证责任,如为保证人片面通知或登报退保,概不生效。
    七、保证人职业,住址,如有变更就应随时通知本公司查核。
保证人         今保证       思想纯正,在贵公司任职期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亏公司款或侵占毁损公物及其他促使公司蒙受损害的行为,保证人愿按前列保证书规约所列各款,立即担负全部赔偿责任,并自愿放弃上诉抗辩权。物具保证书是实。

日期          保证人签章        

保 证 商 号 保  证  人公司字号 姓  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籍  贯   营业执照字号 身份证号码   资 本 额 住  址   注册地址 服务机关   营业种类 职  务   与被保人关系 与被保人关系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